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关于征集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4 15: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工蒙研院发〔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专家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研究院”)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内蒙古工程科技领域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前期征集项目选题的基础上,经专家咨询、论证,凝练形成战略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现组织开展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咨询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一)重点咨询研究项目是指针对全区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每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一般咨询研究项目是指针对内蒙古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咨询研究项目,应有相关院士参加,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件的,可作为项目依托单位:(1)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研究所需的条件;(3)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4)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5)专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承担涉密项目任务的,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且有足够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同时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除交办及委托任务外,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新项目的数量原则上限1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可根据研究需要下设若干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其中课题负责人至少1位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一般项目不设课题。
(四)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项目,所申报项目应符合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围绕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跨领域联合研究,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的建议。
(五)咨询研究项目成果须报送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盟市党委、政府等。
(六)项目或课题须有自治区内单位参与。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除涉密资料外,所有项目均须将纸质申请书(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于2月28日前提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二)涉密项目电子版申请书须刻录成盘,与纸质申请书一同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7室
邮 箱:nmgyjy01@126.com
联 系 人:乔旭、苏琴
联系电话:0471-6328523、15034979410、18247108432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