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6 14: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工蒙研院发〔2025〕5号
各项目组、依托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中工发〔2020〕49号)、《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工发〔2022〕36号)、《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工咨字〔2021〕1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且按照《任务书》约定于2024年12月底到期的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自评表、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经费决算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二)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需同时附项目(课题)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专项经费开支明细账。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综合报告、下设各课题报告、相关调研报告等。
(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五)项目结题审计报告。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后出具。
(六)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有关文件、(咨询)报告、出版物、院士建议及上报采纳批示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严格按照任务书“项目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签订内容准备材料,并形成研究成果材料目录清单。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
提交的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统一文稿形式,编写说明见附件3。
四、项目验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项目结题通过后,须向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4),请各项目组认真修改整理结题材料,于结题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应于2025年1-3月期间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组收到通知后认真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做好项目总结,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二)请于2025年2月13日18:00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前须完成课题经费审计等工作,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3月5日前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我院接收结题材料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请于上述时间前完成结题材料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有涉密或不便公开的结题材料,请提供光盘一份。
(四)工程院经费支持的项目结题材料中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和咨询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须通过系统填写生成。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雷荻、孔先凤
联系电话:0471-6328587、18686091220、16604876362
电子邮箱:nmgyjy01@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3室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到期应结题咨询研究项目清单
2.项目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
2.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
2.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经费决算表
2.5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
3.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成果编写说明
4.项目组应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内蒙古研究院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