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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4-09-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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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政字30号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科普示范基地,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赛事安排

选拔赛分推荐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2日前。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参赛代表队的推荐;自治区有关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各科普示范基地通过所在盟市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及《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2日之前报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展演汇演活动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3:00-19:00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三)展演汇演活动报到及比赛地点:内蒙古科学技术馆一楼报告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11号)

有关展演汇演活动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可推荐3个代表队参赛,各科普示范基地可推荐1个代表队参赛。自治区科技厅将举办选拔赛,前3名代表队将代表我区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二)人数要求。各推荐单位安排领队1名。每支代表队人数不超过6名,安排其中1名为队长。

(三)报名要求。选手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出生),鼓励科研人员和科普工作者参加,禁止多个推荐渠道报名。

(四)审查要求。请各推荐单位对代表队选手及实验展演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符合活动要求且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

(五)其他要求。代表队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做评分,视频由代表队准备。视频统一用高清的AVI、MP4或MOV格式;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OFFICE 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视频及PPT均为16∶9横幅比例。

(六)参赛费用。各代表队领队及选手交通、食宿自理,不需交纳其他参赛费用。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孙云霞  文  娟  姜瑞清

电 话:0471—6328711、13947160119、15024984724

传 真:0471—6923617

邮 箱:nmkepu@126.com


附件:1.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实施方案

      2.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报名表

      3.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推荐单位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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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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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科政字30号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科普示范基地,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1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赛事安排

选拔赛分推荐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2日前。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参赛代表队的推荐;自治区有关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代表队参加展演汇演;各科普示范基地通过所在盟市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及《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2日之前报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展演汇演活动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3:00-19:00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三)展演汇演活动报到及比赛地点:内蒙古科学技术馆一楼报告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11号)

有关展演汇演活动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盟市、各有关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可推荐3个代表队参赛,各科普示范基地可推荐1个代表队参赛。自治区科技厅将举办选拔赛,前3名代表队将代表我区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二)人数要求。各推荐单位安排领队1名。每支代表队人数不超过6名,安排其中1名为队长。

(三)报名要求。选手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31日前出生),鼓励科研人员和科普工作者参加,禁止多个推荐渠道报名。

(四)审查要求。请各推荐单位对代表队选手及实验展演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符合活动要求且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

(五)其他要求。代表队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做评分,视频由代表队准备。视频统一用高清的AVI、MP4或MOV格式;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OFFICE 2010(或以上)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视频及PPT均为16∶9横幅比例。

(六)参赛费用。各代表队领队及选手交通、食宿自理,不需交纳其他参赛费用。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孙云霞  文  娟  姜瑞清

电 话:0471—6328711、13947160119、15024984724

传 真:0471—6923617

邮 箱:nmkepu@126.com


附件:1.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实施方案

      2.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报名表

      3.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内蒙古选拔赛推荐单位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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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