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第一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17: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各盟市科学技术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现阶段科技创业孵化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组织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支持单位: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承办单位:包头北大科技园
二、报到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2日。
培训地点: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南京工程学院5号门)。
2.报到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
报到地点: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南京工程学院5号门),电话:025-52071999。
三、培训内容及证书
培训课程将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孵化器最新的政策法规、建设与管理、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创业管理、双创政策体系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培训。
学员须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对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统一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中级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建档,作为行业认可的培训记录;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
四、培训对象
由各盟市科学技术局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且相对稳定的人员参加,共计40人。优先推荐已取得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的学员参加,优先推荐2019年以来获批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优先推荐有绩效评价整改任务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优先推荐拟培育升级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进行报名审核后最终确定参训人员。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
1.各盟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培训班报名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表确认人数,并统一将报名材料于4月27日前报送至包头北大科技园。逾期不报,名额另行分配。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培训不安排接站或接机,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3.请培训学员准备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制证及备案存档),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电子版照片在报名确认信息采集时上传。
4.培训推荐住宿酒店为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协议价:358-378元,大床与标间按当日登记先后时间随机选择,预订后不可取消)。参训学员也可自行预定其他酒店,如预订其他酒店,请考虑往返培训场地交通,保证上课时间,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推荐汇总表》中的“房间”一栏填写为“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电话:0471-6328632
2.包头北大科技园:罗斌
电话:0472-3651835 15174952696
传真:0472-3651559
邮箱:luobin@pkusp.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名额分配表(第一期)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推荐汇总表(第一期)
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中级班日程安排(第一期)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