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27 18: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韩强代表提出的第567号“关于产业园区内企业自动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几年,自治区科技厅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将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牛鼻子”,深入推动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发挥科技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创新政策导向作用。近年来,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科技惠企22条》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2021年,全区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7家,减免税额41.62亿元,较上年增长78.5%;1476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享受加计扣除额1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6%、78.7%。加大对企业创新奖补力度,按照自治区“科技兴蒙”30条的规定,已连续5年给予1764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补助3.9亿元,连续2年给予1089家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2.4亿元。
(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强化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组织认定、入库等管理工作,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2022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73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89家,较上年分别增长28%、92%,其中涉及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8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50家。首批次培育认定科技领军企业20家,形成了数量快速增加、质量不断提升、大中小科技企业高效协同创新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提升关键领域技术供给能力。坚持企业牵头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导向作用,要求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除公益类科研项目外,能由企业牵头组织的,全部由企业牵头,以组建产学研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形式组织实施。2022年自治区工业领域启动的“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12个“揭榜挂帅”重大示范项目,全部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支持经费1.49亿元,带动企业投入资金6.73亿元。2022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专项资金占比达到63.5%,带动企业投入4.69亿元,其中数字经济专题计划共支持28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支持资金2781万元,全部由企业牵头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夯实产业创新发展主体基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培育新增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引导科技人员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创新服务,快速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结合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承担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解决产业数字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联合体的组建,通过合作开展创新活动,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发展。
(三)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7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佟永兴
电 话:0471-632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