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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9-1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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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现阶段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增强自治区孵化器事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自治区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厅将组织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包头北大科技园    

协办单位: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3日    

培训地点:包头北大科技园创业孵化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世纪路1号)。    

报到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下午4:00-7:00    

报到地点:包头凯宾酒店(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 ,总台电话:0472-3334888)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课程由自治区科技厅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教材。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结合的方式。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孵化器建设与管理、科技创业管理、技术转移、孵化器盈利模式、孵化器实践与探索等。现场教学点为包头北大科技园、猪八戒创业孵化基地、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四、培训对象    

由盟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期名额分配表推荐盟市科技局管理人员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负责人或运营骨干,共计45人。优先推荐拟培育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负责人参加,已参加过前两期培训的人员不再允许报名。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最终确定参训人员。    

五、培训证书    

培训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对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技术创业协会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结业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并建档。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培训班报名工作,并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逾期不报,名额另行分配。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培训不安排接站或接机,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3.请培训学员准备两张纸质正面免冠二寸照片(用于资格证书)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制证及备案存档),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一致(请在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及所在单位全称,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电子版照片请学员于报名时送交各盟市科技主管部门,经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照片于报到时递交。    

4.培训推荐住宿酒店为包头凯宾酒店,普通标间298元/天(协议价),届时安排大巴车统一往返酒店及会场接送。参训学员也可自行预定其他酒店,如预订其他酒店,请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盟市推荐汇总表》中住宿标注“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电话:0471-6328612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安娜尔娃    

电话:0471-6667441    

包头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王馨    

电话:0472-5618490    

包头北大科技园:罗斌    

电话:0472-3651835    15174952696    

传真:0472-3651559    

邮箱:luobin@pkusp.com    

               

附件:1.各盟市名额分配表(第三期)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盟市推荐汇总表(第三期)    

               

               


附件:

上一篇: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第三期)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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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现阶段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增强自治区孵化器事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自治区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厅将组织举办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第三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包头北大科技园    

协办单位: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3日    

培训地点:包头北大科技园创业孵化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世纪路1号)。    

报到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下午4:00-7:00    

报到地点:包头凯宾酒店(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 ,总台电话:0472-3334888)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课程由自治区科技厅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教材。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结合的方式。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孵化器建设与管理、科技创业管理、技术转移、孵化器盈利模式、孵化器实践与探索等。现场教学点为包头北大科技园、猪八戒创业孵化基地、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四、培训对象    

由盟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期名额分配表推荐盟市科技局管理人员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负责人或运营骨干,共计45人。优先推荐拟培育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负责人参加,已参加过前两期培训的人员不再允许报名。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最终确定参训人员。    

五、培训证书    

培训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对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技术创业协会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结业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并建档。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培训班报名工作,并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逾期不报,名额另行分配。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培训不安排接站或接机,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3.请培训学员准备两张纸质正面免冠二寸照片(用于资格证书)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制证及备案存档),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一致(请在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及所在单位全称,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电子版照片请学员于报名时送交各盟市科技主管部门,经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照片于报到时递交。    

4.培训推荐住宿酒店为包头凯宾酒店,普通标间298元/天(协议价),届时安排大巴车统一往返酒店及会场接送。参训学员也可自行预定其他酒店,如预订其他酒店,请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盟市推荐汇总表》中住宿标注“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电话:0471-6328612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安娜尔娃    

电话:0471-6667441    

包头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王馨    

电话:0472-5618490    

包头北大科技园:罗斌    

电话:0472-3651835    15174952696    

传真:0472-3651559    

邮箱:luobin@pkusp.com    

               

附件:1.各盟市名额分配表(第三期)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盟市推荐汇总表(第三期)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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