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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呼和浩特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8-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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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呼和浩特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知识产权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第262号),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至4日举行,呼和浩特市作为本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之一,报名工作将于7月2日至7月27日进行。为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大专院校在校研究生及有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8年7月2日0时至7月27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预报名成功后,由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报名信息错误时应当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8月3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24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交纳考试报名费后才能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为科目一、科目二63元,科目三67元,共计193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一)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大陆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的扫描件。    

(三)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五)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七)《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考生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六、考试内容    

(一)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二)2018年呼和浩特考点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只能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可以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纸笔作答方式。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考生请向北京考点报名。    

(三)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七、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八、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发放。    

九、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我局计划于9月和10月分别举办考前培训班,并采取免费形式进行培训,免费提供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用书一套,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2号)    

               

               

               

联系人:朱启明   李 煜    

电  话:0471-6282905      

传  真:0471-6294692      

邮  箱:nmg12330@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1012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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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呼和浩特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呼和浩特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知识产权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第262号),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至4日举行,呼和浩特市作为本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之一,报名工作将于7月2日至7月27日进行。为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大专院校在校研究生及有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8年7月2日0时至7月27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预报名成功后,由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报名信息错误时应当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8月3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24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交纳考试报名费后才能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为科目一、科目二63元,科目三67元,共计193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一)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大陆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的扫描件。    

(三)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五)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七)《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考生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六、考试内容    

(一)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二)2018年呼和浩特考点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只能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可以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纸笔作答方式。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考生请向北京考点报名。    

(三)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七、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八、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发放。    

九、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我局计划于9月和10月分别举办考前培训班,并采取免费形式进行培训,免费提供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用书一套,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2号)    

               

               

               

联系人:朱启明   李 煜    

电  话:0471-6282905      

传  真:0471-6294692      

邮  箱:nmg12330@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10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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