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2〕138号),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力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类服务机构培育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申报工作有关要求,于2018年5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内蒙古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14日
联 系 人:强 健 刘锦涛
联系电话:0471-6922431(传真)
电子邮箱:nmgip2017@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