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软科学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软科学项目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将对各单位承担的国家和自治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014年及以前获得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的项目。
2.自治区软科学研究计划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自治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是否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
2.结合验收,对项目经费构成、匹配和拨付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取得的效益,包括经济社会效益、研究的科学价值、对决策的影响等。
4.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技术文件等。
三、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请验收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自治区科技厅将分批组织召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评审会,届时各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参加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上述验收内容)进行汇报答辩。
3.逾期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记入信用档案,今后所申请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将不予考虑支持。
四、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包婉莹
联系电话:0471-6539232(传真)
邮箱:nmgrkx@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山丹街科技大厦1006B室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胜月
联系电话:0471—6289635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山丹街科技大厦704室
附件:1.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相关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