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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4-01-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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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宣传服务,扎实推进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相关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s://kjt.nm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科技厅门户网站、“创新内蒙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努力推进科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应公开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厅利用科技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8条,厅门户网站新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1条;新开设制作各类专题专栏7个,包括“全区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北建设看创新”等;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979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9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802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0条;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信息120条,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及年度办理总结。创新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共编发各类即时科技信息1284条,平台订阅人数从2022年底的20258人增长至2023年底的35459人,涨幅近75%;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各类科技信息438条,累计阅读量184万;今日头条累计发布科技信息1113条,累计阅读量218.6万。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公开发布项目、经费、资金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149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22条、公告公示48条。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政策意见建议,强化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吸纳群众智慧,并及时对征集意见进行反馈,全年公开发布意见征集2次,收到反馈领域信息21条次。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16条次。

三是强化回应社会关切。问政互动栏目办结相关留言51件,回复口径和具体内容经过责任业务处室分层审核,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均保质保量及时回复、最快当日办结,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其中,予以公开3件次。行政复议0件次,行政诉讼3件次,全年无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信息4条,及时发现和纠正网友发现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第一时间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分类合理;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推进厅门户网站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丰富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功能,提升用户使用感;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创新内蒙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着力提升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传播水平、服务水平和互动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厅网站及政务公开执行厅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直接负责、综合保障中心具体经办三级管理机制,确保公开质效。及时做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及监测平台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开展问题自查,全年开展1次科技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今年以来,我厅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压实各处室工作责任,加强督促督办,深化主动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强化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开设“政策面对面”访谈解读专栏,录制制作15期深度政策解读栏目,丰富政策宣传形式。(三)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上一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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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宣传服务,扎实推进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相关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s://kjt.nm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科技厅门户网站、“创新内蒙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努力推进科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应公开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厅利用科技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8条,厅门户网站新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1条;新开设制作各类专题专栏7个,包括“全区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北建设看创新”等;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979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9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802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0条;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信息120条,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及年度办理总结。创新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共编发各类即时科技信息1284条,平台订阅人数从2022年底的20258人增长至2023年底的35459人,涨幅近75%;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各类科技信息438条,累计阅读量184万;今日头条累计发布科技信息1113条,累计阅读量218.6万。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公开发布项目、经费、资金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149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22条、公告公示48条。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政策意见建议,强化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吸纳群众智慧,并及时对征集意见进行反馈,全年公开发布意见征集2次,收到反馈领域信息21条次。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16条次。

三是强化回应社会关切。问政互动栏目办结相关留言51件,回复口径和具体内容经过责任业务处室分层审核,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均保质保量及时回复、最快当日办结,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其中,予以公开3件次。行政复议0件次,行政诉讼3件次,全年无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信息4条,及时发现和纠正网友发现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第一时间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分类合理;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推进厅门户网站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丰富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功能,提升用户使用感;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创新内蒙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着力提升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传播水平、服务水平和互动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厅网站及政务公开执行厅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直接负责、综合保障中心具体经办三级管理机制,确保公开质效。及时做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及监测平台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开展问题自查,全年开展1次科技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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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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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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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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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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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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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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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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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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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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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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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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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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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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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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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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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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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今年以来,我厅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压实各处室工作责任,加强督促督办,深化主动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强化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开设“政策面对面”访谈解读专栏,录制制作15期深度政策解读栏目,丰富政策宣传形式。(三)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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