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718/2021-65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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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内科发合字〔2019〕1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科技厅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
成文日期 | 2019-01-11 |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10:41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各有关厅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国家《“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在内蒙古的实施,全面提升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引导我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质量发展,规范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参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