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09 15:4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创新平台在科技突围中的支撑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了以“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科研基础条件平台”为核心的创新平台体系。近年来,全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白云博鄂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和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2家实验室顺利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鄂尔多斯实验室、大青山实验室2家内蒙古实验室正式挂牌运行;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草业、稀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创建;积极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平台,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站2个。但从全区来看,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仍存在不少亟待弥补的短板,您在提案建议中给出的统筹规划、精准定位、提升能级等3条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对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具有很强的实践和指导意义,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区创新平台体系
针对功能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建设等问题,紧盯国家创新体系优化改革布局,一是加强部门协同,研究制定全区创新平台体系统筹建设方案,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整合规范建设。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按功能定位分类制定相关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和支持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强化创新平台统筹衔接,加强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链条整体性部署,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二、健全平台动态管理评价机制
针对“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建立优胜劣汰与稳定支持机制,着力推进创新平台规范优化建设。一是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撤销、合并、划转等多种方式,推进各类平台重组清理,合理归并功能作用相同的创新平台,撤销作用不明显和运营不畅的创新平台,对同一团队多个帽子的予以清理。二是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各类创新平台评估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功能定位分类施策,完善市场化投入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 度,引导创新平台建设与行业、产业需求相结合,实现“有组织的科研”。
三、推动重大任务与重大平台一体化布局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是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骨干力量,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科技“突围”工程以来,对标“起跑即领先”的要求,因地制宜“找点位、找团队、找模式”,确定了“4+1”突围点位,首批乳业、稀土重点任务由重大创新平台定向承接攻关,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集中攻坚,有力支撑科技“突围”工程的高质量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科技任务的组织实施机制,不断激发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效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