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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9-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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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从新材料到新能源、建设内蒙古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创新生态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作为指导创新工作的“一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把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新能源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支撑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构建新能源领域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重大战略决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30条),成为自治区有史以来影响最大、范围最广、最为有力的政策措施,实现了在创新政策上的新突破,逐步构建了以“科技创新30条”为主干,涉及科技项目改革、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主体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成果转移转化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全方位支撑产业发展,特别是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政策的大力引领支持下,我区与国内企业、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了碳中和研究院、零碳科技园区、碳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大规模储能研发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基地,形成了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创新的良好态势。

聚焦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积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与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内蒙古电力集团等相关部门建立“1+1”协同工作机制和与盟市建立厅市会商机制,加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并结合各盟市产业特点,充分发挥盟市在推动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共同研究部署重大创新任务,强化科技对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突破,提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水平。聚焦科技支撑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和能源安全高效稳定供应重大战略任务,超前布局科技重大专项,围绕解决产业链条重点环节重大技术难题,组织实施大规模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等重点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以来,共投入科技专项经费7.37亿元,聚集中科院、中国电力科学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区外一批国内高水平优势科研力量,突破了一批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煤转化技术实现突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新能源技术与装备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并加以转化应用,如:70MPa加氢站关键设备研发项目,完成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关键设备第一台样机试制,突破了氢安全控制技术,实现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第四代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实现地下有控制地燃烧气化,为化工生产提供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合成气原料;东源科技二期20万吨国内最大BDO生产基地,为我区发展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打造国内降解塑料生产基地奠定基础;万吨级二氧化碳制芳烃项目先后突破二氧化碳低温转化等多个技术难题,近日已开工建设,成为世界首套万吨级以碳氢化合物为产品的二氧化碳利用产业化示范线。

三是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新能源领域系统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双碳”科技创新工作重要部署,自治区科技厅组建专班,邀请黄震院士团队等高水平专家共同参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原则,紧扣我国重要能源基地建设要求,启动实施自治区“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揭榜挂帅”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机制,解决氢能、储能等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2022年,我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传统产业节能降碳”为重点,启动实施“双碳”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首批凝练技术榜单12项,支持实施项目12项,专项资金支持1.49亿元。吸引了区内外87家企业、12家科研院所、36家高校,包括中科院李灿院士在内的一批科技工作者参与揭榜,吸引区外超过500位科研人员参与,在科技项目组织方式上实现了新突破,为解决自治区能源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自治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提供科技支撑。

四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进新能源领域创新资源集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措施,2022年,已累计兑现各类支持企业奖补资金2.47亿元,极大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目前我区培育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00余家,成为推动新能源领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上半年,全区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66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1307人,服务科技企业1971家。围绕风光高效利用、风光储能源综合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建设新能源及煤炭高效利用领域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家;围绕能源领域技术应用转化,建设能源领域企业技术中心1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55家、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为培养学科交叉的科研技术人才团队、提升能源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基础条件。全力打造并获批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创新发展为标志的区域内创新生态,形成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模式。

下一步,科技厅将进一步针对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短板问题,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协同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针对我区产业结构高碳化特征明显、传统路径依赖的短板,进一步强化“链”上融合,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进一步发挥与产业主管部门、重点“链主”企业建立“1+1”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与盟、市的厅市会商机制的作用,共同谋划布局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支持企业牵头,瞄准国内外技术前沿,强化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争取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示范一批科技重大科技成果,为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贡献科技力量。

二是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突破。优化布局全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大院大所、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推动创新型企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零碳产业园集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示范。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国内大院大所的合作,支撑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着力推进重大示范工程落地见效。以“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为牵引,系统布局、重点推进。采取揭榜挂帅集中攻关一批,承接先进成果应用示范一批,实行竞争择优立项支持一批,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积极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实验室,推动先进研发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

四是进一步培育壮大新能源领域企业主体。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30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企减免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见效工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努力实现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的年度目标任务,引导新能源领域企业建立产学研体系、完善内部科研组织、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努力培育新能源领域创新领军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领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与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科技兴蒙”“4+8+N”主体合作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新能源领域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创新资源,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鼓励我区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引进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到内蒙古转化应用,支撑我区现代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签 发 人:孙俊青

承办部门: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471-6328606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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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5 15: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宋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从新材料到新能源、建设内蒙古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创新生态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作为指导创新工作的“一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把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新能源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支撑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构建新能源领域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重大战略决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30条),成为自治区有史以来影响最大、范围最广、最为有力的政策措施,实现了在创新政策上的新突破,逐步构建了以“科技创新30条”为主干,涉及科技项目改革、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主体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成果转移转化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全方位支撑产业发展,特别是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政策的大力引领支持下,我区与国内企业、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了碳中和研究院、零碳科技园区、碳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大规模储能研发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基地,形成了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创新的良好态势。

聚焦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积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与自治区能源局、工信厅、内蒙古电力集团等相关部门建立“1+1”协同工作机制和与盟市建立厅市会商机制,加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并结合各盟市产业特点,充分发挥盟市在推动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共同研究部署重大创新任务,强化科技对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突破,提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水平。聚焦科技支撑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和能源安全高效稳定供应重大战略任务,超前布局科技重大专项,围绕解决产业链条重点环节重大技术难题,组织实施大规模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等重点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以来,共投入科技专项经费7.37亿元,聚集中科院、中国电力科学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区外一批国内高水平优势科研力量,突破了一批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煤转化技术实现突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新能源技术与装备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并加以转化应用,如:70MPa加氢站关键设备研发项目,完成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关键设备第一台样机试制,突破了氢安全控制技术,实现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第四代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实现地下有控制地燃烧气化,为化工生产提供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合成气原料;东源科技二期20万吨国内最大BDO生产基地,为我区发展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打造国内降解塑料生产基地奠定基础;万吨级二氧化碳制芳烃项目先后突破二氧化碳低温转化等多个技术难题,近日已开工建设,成为世界首套万吨级以碳氢化合物为产品的二氧化碳利用产业化示范线。

三是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新能源领域系统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双碳”科技创新工作重要部署,自治区科技厅组建专班,邀请黄震院士团队等高水平专家共同参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原则,紧扣我国重要能源基地建设要求,启动实施自治区“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揭榜挂帅”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机制,解决氢能、储能等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2022年,我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传统产业节能降碳”为重点,启动实施“双碳”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首批凝练技术榜单12项,支持实施项目12项,专项资金支持1.49亿元。吸引了区内外87家企业、12家科研院所、36家高校,包括中科院李灿院士在内的一批科技工作者参与揭榜,吸引区外超过500位科研人员参与,在科技项目组织方式上实现了新突破,为解决自治区能源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自治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提供科技支撑。

四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进新能源领域创新资源集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措施,2022年,已累计兑现各类支持企业奖补资金2.47亿元,极大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目前我区培育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00余家,成为推动新能源领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上半年,全区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66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1307人,服务科技企业1971家。围绕风光高效利用、风光储能源综合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建设新能源及煤炭高效利用领域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家;围绕能源领域技术应用转化,建设能源领域企业技术中心1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55家、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为培养学科交叉的科研技术人才团队、提升能源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基础条件。全力打造并获批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创新发展为标志的区域内创新生态,形成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模式。

下一步,科技厅将进一步针对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短板问题,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协同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针对我区产业结构高碳化特征明显、传统路径依赖的短板,进一步强化“链”上融合,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进一步发挥与产业主管部门、重点“链主”企业建立“1+1”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与盟、市的厅市会商机制的作用,共同谋划布局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支持企业牵头,瞄准国内外技术前沿,强化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争取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示范一批科技重大科技成果,为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贡献科技力量。

二是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突破。优化布局全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大院大所、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推动创新型企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零碳产业园集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示范。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国内大院大所的合作,支撑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着力推进重大示范工程落地见效。以“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为牵引,系统布局、重点推进。采取揭榜挂帅集中攻关一批,承接先进成果应用示范一批,实行竞争择优立项支持一批,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积极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实验室,推动先进研发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

四是进一步培育壮大新能源领域企业主体。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30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企减免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见效工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努力实现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的年度目标任务,引导新能源领域企业建立产学研体系、完善内部科研组织、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努力培育新能源领域创新领军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领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与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科技兴蒙”“4+8+N”主体合作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新能源领域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创新资源,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鼓励我区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引进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到内蒙古转化应用,支撑我区现代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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