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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9-1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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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基层科技场馆建设和运行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的建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按照“统筹规划、打造精品、面向基层、广泛开放”的原则,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创新科普工作方法,完善科普政策法规,拓展科普工作内容。通过新建、改建、资产划拨等方式建成一批科技场馆。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开馆的科技馆数量已达到72座(包括自治区级1座、盟市级9座、旗县级62座),其中:机构和人员编制健全、建筑面积和常设展厅面积达到1000㎡以上标准的科技馆有42座,年均接待观众310万人次,充分发挥了科技场馆在满足公众对科普需求中的应有作用。

二、关于加大政府投入与推动建立多元社会化投入机制相结合,保障我区科技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各级科普经费落实情况不断好转,自治区本级科普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人均每年科普经费达到1.3元/人—1.5元/人左右。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也全部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每年科普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同时,通过财政科普资金带动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实行税收优惠。自治区科技厅近年来办理内蒙古科技馆进口科普影片近10部,累计免税100余万元。自治区气象局等部门依托科技馆,设置气象科普等专业场馆,解决了部分科技场馆展品无法及时购置、更新及维护,无法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及人员培训,无法向观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部分问题。

三、关于吸引和培育优秀科普人才,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的建议

通过积极引导和组织科教和文化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培养了一批科普教育优秀教师、企业科技创新专家和能工巧匠、农村先进适用技术能手、社区和农村科普宣传员,逐步建立了一支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今年,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将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纳入到科学技术进步奖项中,明确科普作品质量优秀,在国内外出版发行并具有广泛影响力,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有重要作用的,可评为二等奖。自治区科技厅还通过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等科普示范活动,不断提升我区科普传播能力,一大批优秀科普讲解、科普表演选手脱颖而出,并代表自治区在全国比赛取得好成绩。在每年的“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普带头人、科普志愿者、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专家还受到了隆重表彰。

下一步,围绕公众科普需求,我们将努力改变财政科普投入偏低的状况,促进各级财政加大科普投入。积极探索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捐款捐赠等方式支持科技馆事业的发展,把科普场馆特别是旗县科普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科普场馆和精品科普项目,推动全区科技场馆建设运行高质量发展。


签 发 人:孙俊青

承办部门: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 系 人:刘宏波

联系电话:0471-6328616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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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5 15:5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科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基层科技场馆建设和运行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的建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按照“统筹规划、打造精品、面向基层、广泛开放”的原则,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创新科普工作方法,完善科普政策法规,拓展科普工作内容。通过新建、改建、资产划拨等方式建成一批科技场馆。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开馆的科技馆数量已达到72座(包括自治区级1座、盟市级9座、旗县级62座),其中:机构和人员编制健全、建筑面积和常设展厅面积达到1000㎡以上标准的科技馆有42座,年均接待观众310万人次,充分发挥了科技场馆在满足公众对科普需求中的应有作用。

二、关于加大政府投入与推动建立多元社会化投入机制相结合,保障我区科技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各级科普经费落实情况不断好转,自治区本级科普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人均每年科普经费达到1.3元/人—1.5元/人左右。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也全部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每年科普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同时,通过财政科普资金带动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实行税收优惠。自治区科技厅近年来办理内蒙古科技馆进口科普影片近10部,累计免税100余万元。自治区气象局等部门依托科技馆,设置气象科普等专业场馆,解决了部分科技场馆展品无法及时购置、更新及维护,无法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及人员培训,无法向观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部分问题。

三、关于吸引和培育优秀科普人才,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的建议

通过积极引导和组织科教和文化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培养了一批科普教育优秀教师、企业科技创新专家和能工巧匠、农村先进适用技术能手、社区和农村科普宣传员,逐步建立了一支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今年,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将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纳入到科学技术进步奖项中,明确科普作品质量优秀,在国内外出版发行并具有广泛影响力,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有重要作用的,可评为二等奖。自治区科技厅还通过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等科普示范活动,不断提升我区科普传播能力,一大批优秀科普讲解、科普表演选手脱颖而出,并代表自治区在全国比赛取得好成绩。在每年的“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普带头人、科普志愿者、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专家还受到了隆重表彰。

下一步,围绕公众科普需求,我们将努力改变财政科普投入偏低的状况,促进各级财政加大科普投入。积极探索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捐款捐赠等方式支持科技馆事业的发展,把科普场馆特别是旗县科普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科普场馆和精品科普项目,推动全区科技场馆建设运行高质量发展。


签 发 人:孙俊青

承办部门: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 系 人:刘宏波

联系电话:0471-6328616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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