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4 16: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苏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安盟创建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与科技部积极沟通对接兴安盟创建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宜。科技部建议,畜牧业包含在农业类中,可以申建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科技部关于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文件要求,进行申建。
同时科技部表示,到2025年,在全国布局30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于2022年4月19日获得国务院批复。目前国家农高区有9个,包括内蒙古巴彦淖尔、陕西杨凌、山东黄河三角洲、山西晋中、江苏南京、黑龙江佳木斯等。科技部明确表示每省(自治区)2025年之前原则上只能申建一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内蒙古现在启动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高区,原则上应放在2025年之后考虑。
兴安盟委、行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多次赴有关部委和厅局汇报争取。在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该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农业农村部已代国务院草拟相关文件,相关部委正在汇签,待正式文件下达后,相关工作将全面启动。同时,通过与自治区厅局的沟通对接,自治区有关厅局也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在项目、资金方面予以配套支持。此外,兴安盟也责成相关部门积极与对口厅局对接,沟通争取出台相关指标评价体系,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7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杨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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