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9 17: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
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2
一、主要职能………………………………………………2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2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3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6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6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6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6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7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9
第六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9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执行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文化待遇和社会待遇,承担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承担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以及维稳工作,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是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内设科室3个,包括:综合科、财务科、待遇科。
人员编制情况:共12个编制,实有10人。其中,在职10人, 退休2人。
(二)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四个待遇”(即:政治、生活、文化、社会),切实做好八家院所的服务工作,创新服务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让老干部享受更多、更优质、更便利的养老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需求。
2. 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不定期开展党内关怀、走访慰问等方式,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各项工作。积极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来信来访工作力度。
3. 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做实作细财务项目指标,明确项目指标具体支出计划,保证单位收支平衡,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老干部服务能力水平。
4. 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拓展学习培训形式,了解科技最新动向,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感情、业务精、作风好、老同志信得过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5. 围绕科技厅中心工作和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开展好各项服务活动。
第二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 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053.02万元,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3.02万元,占比 100%,较上年年初增加311.73万, 增幅42.05%;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占比 0%,较上年年初减少1.22万元,降幅100%。
(二) 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单位预算支出1053.02万元,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其中基本支出1053.02万元,占比100%,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较上年年初减少1.22万元,降幅100%。
(三) 单位预算收支较上年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单位预算收入合计1053.02万元,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53.02万元, 较上年年初增加311.73万, 增幅42.05%; 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年初减少1.22万元,降幅100%。
本单位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053.02万元,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其中基本支出1053.02万元,占比100%,较上年年初增加310.51万,增幅41.82%。;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较上年年初减少1.22万元,降幅100%。
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和转制院所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金、在职调标工资、转制院所遗属生活补助增涨及职工相关保险增长部分纳入本年年初预算。二是变化三是上年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结转项目2个共计1.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合计1053.02万元, 较上年增加310.51万, 增幅41.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3.02万元, 较上年增加311.73万, 增幅42.05%; 上年结转0万元, 较上年减少1.22万元,降幅1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和转制院所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金、在职调标工资、转制院所遗属生活补助增涨及职工相关保险增长部分纳入本年年初预算。二是变化三是上年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结转项目2个共计1.2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3.02万元, 较上年增加 311.73万元,增幅42.05%。
按功能分类划分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87万元,较上年增加248.28万元, 增幅39.62%,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4.8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在职人员社保保障、转制院所离退休人员取暖物业补贴绩效奖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较上年增加58.16万元,增幅56.5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转制院所离退休老干部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增幅44.60%,其中:住房改革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374.05万元, 其中: 基本工资 68.13万元、津贴补贴33.25万元、奖金13.44万元、绩效工资3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3.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8万元、住房公积金17.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3.04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5.93万元、 离休费 63.13万元、 退休费501.40万元、 生活补助17.4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 人员经费 955.98万元, 较上年增加331.14万元,增幅53%,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保障等;转制院所离退休人员取暖物业补贴绩效奖金等。
2. 公用经费97.04万元, 较上年减少19.41万元, 降幅16.67%,用于单位整体办公运行、对转制院所离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其他补助等。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构运行经费预算97.04万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我单位无车辆资产及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 100万元 (含) 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预算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0个。
具体绩效指标详见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娇 联系电话:0471-6328370
第六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