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13 20: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科技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科技厅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内依法治区办〔2022〕9号),将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科技厅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职责,2022年第一季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严守程序、积极推动科技系统立法工作
为了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奖励体系,经过前期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修订))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奖励办法》对奖励对象、奖项设置、奖金标准、提名方式和评审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进一步构建了导向明确、科学规范的科技奖励体系。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法规规章立项计划。
(二)增强意识、严格规范文件管理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26号)要求,全面开展了我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由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9件,其中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6件;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已经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文件目录。由我厅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8,继续有效的10件,宣布废止的2件,宣布失效的6件。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内容和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共对34份文件出具了合法性说明和合法性审查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30份,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三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由科技厅印发或者牵头印发的涉及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一致性评估专项清理工作,经查,未发现科技厅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与国家、自治区宏观经济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同时,按照该文件要求,在印发文件的程序中明确规定,制定涉及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在印发前均需进行政策一致性评估。截至目前,共对5份文件进行了政策一致性评估。四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内市监价竞字〔2021〕489号)要求,截至目前,共对10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涉及市场竞争的文件合法合规。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迎接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市监价竟函〔2022〕101号)要求,对近5年的公平竞争工作和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梳理,并报送至第三方评估机构。
三、依法行政,切实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能
完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问题清单,梳理了整改责任台账,根据各盟市和相关部门反馈的整改措施,以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调度各盟市和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代拟《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自治区人大关于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政府。
实时调整完善行政权责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核实权责清单调整意见中有关事项(第一批)的通知》(内政服字〔2022〕20号)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年),向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申请变更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授权,对于拟承接的违法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行政处罚事项已将所涉及行政事项法律依据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后,落实该项行政处罚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外国人来华许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科技厅拟将驻呼区直单位办理A、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事项下放至呼和浩特市科技局,今年2月份,已将相关申请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后,积极协调办理相关业务的对接工作。
深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数据交换(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完善了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了12345政务服务企业政策服务专员工作组,对企业咨询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助力企业及时获得政策信息,更好地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我厅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聘请了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4次;审查各类协议22件、规范性文件1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件、律师函1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期;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
四、增强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科技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意识,印发了《2022年度科技厅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学习计划》,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相关业务处室的普法内容和时限要求。狠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不断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截至目前,科技厅党组(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共举办了2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和规范性文件涉诉风险专题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增强了科技厅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水平,提升了科技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技厅官方网站开辟“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今日头条号等宣传平台,共发布包括主题海报、知识问答在内的相关宣传信息10余条,宣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民族政策法规专栏”,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手册,通过民族法律进社区、进农牧区、进企业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在门户网站开设“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专题”栏目,学习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科技厅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教育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法治科技工作建设协同推进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开展1期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科技管理人员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知晓和掌握程度。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普及周活动,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强化普法效果。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三性审查”,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一致性评估,确保制发的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事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