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企业科技赋能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1-09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2021年加计扣除额在往年24539.2万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8179.73万元 ,2021年该公司研发费用支出32728.93 万元,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后,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多列支8179.73万元的成本费用。“一方面是研发投入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是税费的大幅减免,一增一减,企业创新动力被极大激发。”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主管杨帅说。“真金白银”的支持让企业创新后劲更足,底气十足加大研发投入,以106.72亿元营业收入,荣登2022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充分展示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成就。
近日,2022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榜单由自治区工商联和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发布。我区民营企业100强营收总额达9310亿元,较上年增长45%,全年研发投入95.40亿元,较上年增长30.7亿元,拥有国内外有效专利6636项,企业平均拥有专利数较上年增长8项。据统计,100强民营企业中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企业数达32家,加计扣除额达11.5亿元,减免税收近3亿元,自治区科技厅给予100强榜单的30家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2400多万元,其中,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获最高500万元研发奖补。近两年,虽然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民营企业在自治区多项惠企政策支持下继续展现出了极强的韧性,并成为促进创新的强引擎。
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创新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把扶持发展民营企业作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工作重点,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驱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多措并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着力推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科技惠企政策二十二条》《科技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八条政策措施》等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研发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企业给予一次性不低于300万元资金支持。截至2022年底,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00家,其中民营企业数量仍处于优势,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是“项目+资金+平台”, 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通过“企业出题”方式,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以“公开张榜”形式,招聘国内最有实力研发团队揭榜攻关,与我区科技企业共同开展科技合作,帮助企业解决产业核心技术问题。
制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奖励措施,按年度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财政补助。2022年,为全区企业兑现科技政策性财政奖补资金44亿元。强化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75家,入站科技特派员1546名,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覆盖,深入开展技术供需对接服务、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指导。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为民营企业提供多维度、全方位、精准化服务,以更大力度加快培育民营科技型企业,鼓励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民营科技企业集聚,引导民营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