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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9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4-10-0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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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延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智内蒙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聚焦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发展需求,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搭建创新平台载体、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主体等方式,不断赋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创新政策导向。自治区出台“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围绕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在大数据、5G技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赋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科技兴蒙30条”配套政策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激励科技创新主体增强科技有效供给。

(二)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逐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通过组织举办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组织认定、入库等管理工作,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实体基础。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05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39家,其中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216家,占比11.45%,科技型中小企业722家,占比28.44%。

(三)加大关键领域技术供给。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牵头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应用等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加速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2022-2023年,科技厅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企业牵头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项目41个,支持资金4076万元。

(四)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持续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建设,聚集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不断提升数字经济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支撑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截至2023年底,数字经济领域共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8家(全区共有140家),占比12.86%,企业研发中心55家(全区共有780家),占比7.05%,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全区共有53家),占比20.75%,众创空间43家(全区共有188家),占比22.87%。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培育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结合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管理工作,着力培育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我区数字经济。

(二)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供给。结合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持续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承担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解决产业数字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联合体的组建,通过合作开展创新活动,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发展。

(三)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的创新平台,争取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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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09 15: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郭延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智内蒙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聚焦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发展需求,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通过优化顶层设计、搭建创新平台载体、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主体等方式,不断赋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创新政策导向。自治区出台“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围绕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在大数据、5G技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赋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科技兴蒙30条”配套政策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激励科技创新主体增强科技有效供给。

(二)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逐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通过组织举办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组织认定、入库等管理工作,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实体基础。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05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39家,其中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216家,占比11.45%,科技型中小企业722家,占比28.44%。

(三)加大关键领域技术供给。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牵头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应用等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加速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2022-2023年,科技厅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企业牵头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项目41个,支持资金4076万元。

(四)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持续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建设,聚集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不断提升数字经济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支撑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截至2023年底,数字经济领域共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8家(全区共有140家),占比12.86%,企业研发中心55家(全区共有780家),占比7.05%,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全区共有53家),占比20.75%,众创空间43家(全区共有188家),占比22.87%。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培育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结合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管理工作,着力培育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我区数字经济。

(二)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供给。结合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持续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承担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解决产业数字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联合体的组建,通过合作开展创新活动,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发展。

(三)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承担自治区科技项目,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的创新平台,争取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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