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0 10: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侯志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科技兴蒙”行动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创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工作,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大产业创新政策供给,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引领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
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加大产业创新政策供给。以《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主干,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逐步构建了包括科技项目改革、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主体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体系,营造了全方位支撑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创新环境。
(二)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紧扣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要求,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积极探索“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机制,支持企业牵头成立创新联合体,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等传统产业领域布局实施科技重大示范工程项目,解决制约传统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自治区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在“氢能、大规模储能、碳捕集利用封存”“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装备”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着力培育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2022-2023年,围绕相关重点领域布局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18项,专项资金支持1.95亿元,带动企业投入7.87亿元。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为相关产业数字化发展和数字产业化发展注入了新活力,2023年,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项目13个,支持资金1295万元。
(三)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撑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在“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政策的大力引领支持下,我区与国内企业、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了碳中和研究院、零碳科技园区、碳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大规模储能研发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基地,集聚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开展各类研发活动,促进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发展。实施国家高新区提质进位、自治区级高新区促优培育行动,坚持培育建设与评价管理并重,落实“科技兴蒙30条”政策,2020年以来支持高新区建设专项经费达到6.4亿元,引导高新区加快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高地,目前自治区高新区总数达到13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3家。同时,高标准创建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谋划建设怀柔实验室内蒙古基地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四)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夯实产业创新发展主体基础。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措施,2022-2023年,已累计兑现各类支持企业奖补资金4.3亿元,极大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截至2022年底,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7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89家,较上年分别增长28.6%和92%,首批次培育认定科技领军企业20家。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精准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累计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2142人,服务科技企业4739家。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科技厅将围绕我区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协同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迈向中高端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针对我区产业发展传统路径依赖的短板,进一步强化“链”上融合,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推动科研经费投向和科研项目布局向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集中。组织实施好“双碳”、稀土、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争取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示范一批科技重大科技成果。继续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相关产业中的应用,加快产业数字化发展步伐。
二是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突破。优化布局全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大院大所、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推动创新型企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零碳产业园集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示范。全力创建怀柔实验室内蒙古基地,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国内大院大所的合作,支撑自治区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全力打造“蒙科聚”科创“一张网”,打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创新服务、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的总窗口,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促进创新要素由“聚合”到“聚变”。
三是进一步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进一步强化“科技兴蒙30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企减免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地见效工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努力实现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的年度目标任务,引导相关领域企业建立产学研体系、完善内部科研组织、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努力培育重点行业领域创新领军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型企业对产业创新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加强与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合作。进一步拓展与 “4+8+N”创新主体合作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相关领域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创新资源,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鼓励我区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到内蒙古转化应用,为自治区产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签 发 人:孙俊青
承办部门: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佟永兴
联系电话:0471-6328607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