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9 11:4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黎明代表提出的第016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激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氛围,持续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更新科普内容,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推动自治区科普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是科普工作重点内容之一,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索欲,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科技厅紧紧围绕加强科学教育,提升青少年科学教育能力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
第一,积极配合教育厅对“<双减>”工作开展的安排部署。两年来,配合教育厅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配合参与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名目的建立、标准设立、审批流程清单等,配合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组织各盟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暑假期间联合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对非学科的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各盟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情况,互相借鉴学习,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双减>”工作。
第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两年来,各盟市科技管理部门下大力气推动该项工作,在零基础的前提下,为尽快了解校外培训的总体情况,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要求摸底调研,以边推动边规范的工作思路,推进科技类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一是各盟市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根据调研了解,全区各盟市科技管理部门都已纳入到当地的<双减>工作,在专门协调机制中承担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职责,涉及到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和日常管理、安全责任检查等相关工作。例如,呼和浩特科技局近期组织培训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实操演练宣传,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二是健全监管工作的标准规范,探索建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制度,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类别清单,包括计算机编程和机器人模型两大类。三是建立机构底数的工作台账,全面摸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底数,各盟市陆续开展科技培训机构的底数核查与信息填报等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目前通过审批,纳入监测平台管理的培训机构已达87家。四是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活动。2023年5月,在通辽市举办了全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组织通辽市中小学生参加观摩,通过现场的科技成果展示,让中小学生参与到自治区科普教育中。联合自治区科协,进一步扩大和丰富各地科技馆展览展示内容,组织学生在探索中学习,亲身体验科技的魅力。2024年1月底,举办自治区首届青少年科普讲解大赛,通过大赛组织全区近300名中小学生参加,让青少年真正认识科学、学习科学、热爱科学,激发青少年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乐趣,推动新时期科学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结合建议内容,我厅持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强化盟市和旗县认定的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在青少年科创教育方面的推动作用,将面对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作为优秀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的重要条件,推动优势科普资源向青少年免费开放,为开展科创教育提供保障条件。持续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小分队盟市行、全区科普讲解大赛(成人组、青少年组)、优秀科普作品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内蒙古选拔赛等科普示范活动,挖掘优秀科普资源为青少年科创教育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