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4 15:4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白心亮代表提出的第363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科技厅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对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支持,围绕发挥创新平台支撑作用、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营造科技创新政策环境等方面,驱动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一、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供给。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科技惠企政策二十二条》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快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2021年享受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25%,减免税额23.3亿元,增长13.4%。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1105家,较上年增长29.4%,减免税额较上年增长18.9%。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2021年对自治区437家企业下达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8503.5万元。三是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内蒙古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创新服务,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
二、健全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连续四年对1300余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助2.6亿元。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从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力度、落实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政策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举措,有效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人次均超过5000人。目前,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223家,较上年增长了14.9%,2022年1-5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较上年同期增长65%。
三、支持企业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自2019年自治区政府与科技部会商提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以来,自治区与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建立了“4+8+N”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带动了我区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科技厅通过支持企业实施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大院大所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成效明显,2021年,自治区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提出优先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申报,鼓励企业加强与“4+8+N”主体合作,企业承担项目比例较2020年提高了12%,达到58.52%。2022年,进一步突出对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提出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其中工业领域项目全部由企业牵头申报,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乡村振兴三个专题计划拟立项268项,支持资金2.22亿元,其中企业承担项目162项,支持资金1.33亿元,企业承担项目占比60.45%,企业科技经费占比60.03%。
四、支持企业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鼓励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加速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建设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620家。备案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24家、企业牵头建立新型研发机构23家。支持呼和浩特市以伊利集团作为建设主体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并获得科技部批复,连续两年给予80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全面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成“内蒙古大型科研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服务网络管理平台”,为用户和大型仪器机组的直接对接提供条件,目前管理平台已入驻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42家网员单位,仪器设备1347台(套),设备原值10亿多元,涵盖59个应用领域,为我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承担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提供了研发条件平台。
下一步,科技厅将以更大力度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持续为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引导科研人员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需求,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项目形成机制,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广纳国内有实力的研发团队参与揭榜攻关,帮助企业解决产业亟需、攻关难度高、研发投入大的产业核心技术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牵头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揭榜挂帅”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落实自治区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奖励等政策,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企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大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9日
签发人:孙俊青
承办人:李艳丽
电 话:0471-63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