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1年自治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11 11:5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我厅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内人常办发〔2021〕7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2021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厅共承办自治区人大建议27件,包含重点督办件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主办9件,协办18件;A类9件,占33.3%;B类16件,占59.3%;C类2件,占7.4%。各类建议紧密结合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实际,涵盖、产业升级、创新政策、科技合作、科技改革、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涉及种业、稀土、氢能、矿产资源、蒙医药、环保等重点热点产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工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反映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科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重视,明确责任。我厅始终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了解区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成立科技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统筹、监督人大建议办理相关工作,每季度调度办理情况。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督办,各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牵头处室、办理程序、答复质量及时限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每件建议落到实处。
(二)规范流程,严格把关。在办理过程中,认真执行组织化、规范化、程序化原则,严格履行承办签收、登记、催办、审批等程序,实现了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的长效工作机制,办理效能大为提高。各承办处室立足工作实际,委派专人专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办理工作流程和要求撰写答复意见。答复意见经各级层层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厅办公室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入2021年度科技厅重点督办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对答复的内容、格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严格执行网上办理操作规范,答复意见已在6月底按要求全部提交网上办理平台,并邮寄至各代表及单位。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我厅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两见面”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牵头、协办单位及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信息和遇到的问题,对2021年主办的9件建议全部与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介绍了建议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进展,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代表对答复意见满意率达100%。以第023号《关于加大科技创新研发力度拓展稀土应用新领域的建议》为例,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支持稀土领域科技创新,全力推动创建“稀土新材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组织实施了稀土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通过项目实施,培养稀土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稀土领域技术研发及其产品开发应用,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公开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具体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在门户网站的“人大建议办理公开”专栏,已对承办的27件建议办理复文和办理总结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今后,我厅将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建议内容,结合具体工作中,取得实效,发挥优势,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