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条线部门对全区法院提出指导计划推进《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订单式”服务(四十条)》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01-28 15:17 来源:内蒙古高院
2023年1月12日,内蒙古高院组织召开“关于落实《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订单式”服务(四十条)》,对全区法院开展条线指导工作”研讨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主持会议,研究室、审管办、各条线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各部门就推动全区法院落实《“订单式”服务(四十条)》,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全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订单式”服务(四十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五大任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担起对下监督指导职能,聚焦市场主体难点、堵点、痛点,系统梳理和完善相关工作要求,提出有力举措,指导《“订单式”服务(四十条)》取得实效,确保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多维度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