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11:3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根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5〕179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5〕179号)(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11/5663.html)。
(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5月30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1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tc@16
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基础处 呼都特
联系电话:0471-6328716
(二)组织推荐
联 系 人:资统处 杨瑞
联系电话:0471-63286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