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0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22: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科政字〔2025〕13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内科政字〔2024〕37号),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的通知》(内科政字〔2024〕47号)要求,经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基地拟评定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博物馆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鄂尔多斯博物馆)等10家基地拟评定为良好等次,内蒙古自治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等10家基地拟评定为合格等次,内蒙古自治区VR安全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内蒙古平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基地拟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内蒙古自治区悦空间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内蒙古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基地放弃此次评估,按规定撤销其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称号。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8日至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471-6328711
附件: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