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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3-02-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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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是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实施的一项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为两国青年科学家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创造机会和平台,促进两国科技交流合作。根据相关协议,科技部现启动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本项目中方执行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执行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

二、项目内容

(一)资助领域: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等领域。

(二)工作单位:韩国高校及科研机构。

(三)执行期限: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四)资助人数:全国共资助10人。

(五)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申报人与中方派出单位协商自理。

(六)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提供,经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区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者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提交word或WPS文件);

2.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4);

4.工作同意书(附件5);

5.邀请函(无固定模板,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无固定模板,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派出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单位的组织推荐部门(自治区科技厅),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四)材料报送

1.请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科技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320室,文杰(收)

联系电话:0471-6328570,18047518601

2.请申报人负责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派出单位”命名打包,发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邮箱yfsw@cstec.org.cn,并抄送自治区科技厅合作处邮箱nmgkjhz@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材料受理

1.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执行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主管部门确认评审结果,并与韩方进行磋商;

4.依据双方磋商结果,确定立项清单。立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立项通知书将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四、项目执行与结题

(一)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赴韩执行项目;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须事先与韩方项目负责人及在韩工作单位协商确定后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进行邮件报备;

(二)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做事项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调整);

(三)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四)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执行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格式待立项后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文杰  许雅媛

科技合作处:尉迟文思

咨询电话:0471-6328570,6328618

(二)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 田晓翌

咨询电话:010-68598027

邮箱:yfsw@cstec.org.cn

(三)韩国研究财团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交流处 Ms.Jihee HONG

咨询电话: 82-2-3460-5683

邮箱: hong625@nrf.re.kr

 

附件:1.赴韩人员信息表

2.赴韩人员推荐表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文)

4.赴韩人员申请表(英文)

5.工作同意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上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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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15: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盟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是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实施的一项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为两国青年科学家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创造机会和平台,促进两国科技交流合作。根据相关协议,科技部现启动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本项目中方执行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执行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

二、项目内容

(一)资助领域: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等领域。

(二)工作单位:韩国高校及科研机构。

(三)执行期限: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四)资助人数:全国共资助10人。

(五)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申报人与中方派出单位协商自理。

(六)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提供,经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区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者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提交word或WPS文件);

2.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4);

4.工作同意书(附件5);

5.邀请函(无固定模板,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无固定模板,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派出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单位的组织推荐部门(自治区科技厅),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四)材料报送

1.请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科技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320室,文杰(收)

联系电话:0471-6328570,18047518601

2.请申报人负责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派出单位”命名打包,发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邮箱yfsw@cstec.org.cn,并抄送自治区科技厅合作处邮箱nmgkjhz@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材料受理

1.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执行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主管部门确认评审结果,并与韩方进行磋商;

4.依据双方磋商结果,确定立项清单。立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立项通知书将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四、项目执行与结题

(一)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赴韩执行项目;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须事先与韩方项目负责人及在韩工作单位协商确定后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进行邮件报备;

(二)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做事项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调整);

(三)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四)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执行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格式待立项后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文杰  许雅媛

科技合作处:尉迟文思

咨询电话:0471-6328570,6328618

(二)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 田晓翌

咨询电话:010-68598027

邮箱:yfsw@cstec.org.cn

(三)韩国研究财团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交流处 Ms.Jihee HONG

咨询电话: 82-2-3460-5683

邮箱: hong625@nrf.re.kr

 

附件:1.赴韩人员信息表

2.赴韩人员推荐表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文)

4.赴韩人员申请表(英文)

5.工作同意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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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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