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 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47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47号)(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4月20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4月20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4月21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3.4月23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4.4月25日前科技厅将推荐项目提交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组织推荐 翟羽佳 电话:0471-6328801 韩志奎 电话:0471-6328708 2.业务咨询 “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赵远亮0471-6328607; “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祁慧0471-6328615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