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应用研发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9-10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应用研发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应用研发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的实施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科技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应用研发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于反馈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韩志奎
电 话:0471-628214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608室
邮 编:01002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应用研发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