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科技型企业,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16 22:00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共十七条措施,主要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对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健全适应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的金融体系,加快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通知》明确,一是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鼓励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积极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金融支持。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
“金融监管总局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独立审查、自担风险,持续强化科技金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鼓励探索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业务管理机制,强化前中后台协同。支持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
在优化管理制度方面,《通知》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规模,调整优化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探索较长周期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差异化激励考核,切实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适当提高大、中型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较长周期绩效考核能够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因为科技企业具有高成长性,其价值、发展前景很难在初期被完全衡量,但从长远看值得更多金融支持。同时,也能促使金融机构提供覆盖全周期的服务。”他说。
强化科技金融风险防控
上述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督促强化科技金融风险防控,完善企业风险评审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做实资金用途监控管理,认真开展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的合规性审查。进一步细化科技金融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不良容忍等管理要求,着力做到“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通知》强调,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授信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避免多头过度授信。保险机构要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审慎稳健资金运作机制。
《通知》明确,强化业务合规性审查。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坚决防止监管套利。严禁银行机构违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此外,《通知》还鼓励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推进科技金融外部生态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