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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0-03-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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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以落实部区会商议题为着力点,坚持开放合作搞创新,坚持突出特色搞创新,坚持抓住关键搞创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创新基地建设,优化人才发展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互利共赢原则,做好“科技兴蒙”行动顶层设计和务实落地。立足我区资源禀赋、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区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院所,在联合实施科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创新平台载体、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吸引创新人才团队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科技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落实与中科院、上海交大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加快建设上海交大内蒙古研究院。盟市要积极发挥“科技兴蒙”任务落地的主体作用,健全创新合作的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外部优势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

编制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统筹“科技兴蒙”行动,结合落实部区会商重点议题,编制好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二)以提升产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增强技术创新供给能力。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积极争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借助全国科研力量解决内蒙古重大科研问题。加大对现代农牧业、稀土、装备制造、生态环保、人口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强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人才的培育和支持。

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构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接续支持机制,吸引一批国家项目在内蒙古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鼓励“科技兴蒙”合作主体等优质创新资源与我区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围绕大规模储能、氢能、稀土、石墨烯、二氧化碳捕集等五大领域和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高新技术在能源、化工、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的示范应用,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

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良种繁育、绿色种养、农牧业机械化和互联网+农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强化奶牛、肉羊、肉牛、饲草、马铃薯、玉米等种质资源研究开发。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提升园区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完善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业绩评价的政策保障,优化星创天地区域布局,加快构建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升绿色技术和民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荒漠化防治、草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污染防治、蒙医药、公共安全等领域技术创新。完善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争取建立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临床研究。持续加强新冠肺炎防控药物和诊疗技术攻关。

(三)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着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产学研融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要更多瞄准产业需求,更多向企业倾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中试、工业化试验、试生产基地,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年内突破1000家。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研发体系。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展100家创新型企业和10家上市培育企业。加快构建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科技营商环境,组织科技政策、服务、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辐射,形成“十百千”金字塔型科技企业培育服务体系。依托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3-5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构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成“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和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成果推介等技术转移一体化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功能齐备的自治区技术市场运营模式。指导盟市和旗县建立地方科技大市场,支持盟市建成4家地方科技大市场,逐步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一网运行的技术市场体系。培育认定15家以上旗县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支持10所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和若干家企业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供需“双调查”,建立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库和科技成果信息汇集发布制度。联合“科技兴蒙”行动合作主体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推介会。完善科技成果政策体系,形成鼓励成果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

做强科技+金融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科技金融业务范围,继续深化与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深化投、贷、补、保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争通过科技成果质押融资手段,撬动中小企业贷款15亿元。充分发挥自治区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作用,与盟市和有合作意向的创新主体联合设立协同创新子基金。继续对自治区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四)以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支撑,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切实建立自治区统筹、呼包鄂三市建设、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呼包鄂三市要以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为切入点,在厘清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形成产业集群上重点发力,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推广借鉴的措施经验、模式样板。加快创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为主题,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加快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突出河套灌区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主题,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加速聚集创新资源,将农高区建设成为北方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争先进位”、自治区级高新区“优化布局”和“培育创建”行动,全面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动态考核、择优奖补、升级推荐、调整退出等制度,切实落实盟市高新区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规划引导、政策制定、资金投入、要素配置,赋予高新区行政审批、经济协调管理等权限,把高新区打造成集聚创新资源、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3个国家高新区要在落实创新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在全国的位次。支持盟市选择基础条件最好的园区,高起点打造一批自治区高新区。

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整合优势创新资源,按照国内一流标准,高水平打造稀土、乳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在荒漠化防治、煤化工等优势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乳品、蒙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提升工作。培育建设氢能、石墨烯、大规模储能等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动态管理和激励。提高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五)以激发创新活力为根本,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以国家和自治区人才计划为引领,以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为支撑,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为保障,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吸引、集聚和培养更多创新人才和团队。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人才激励政策,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机构、学科、人才评价制度,充分释放人才创新活力。

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实施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自治区科学大数据平台,努力提升科技工作治理水平和创新主体网上办事便利化水平。加大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野外科学观测站等条件平台的支持力度。

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梳理已有各项创新政策,加强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创新主体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出台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的政策措施。优化“放管服”工作,开展科研管理“绿色通道”试点,简化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流程,下放调整权限。健全科技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体系,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做好科学普及工作,厚植创新文化。

深化开放合作的联动机制。推动与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厅市(盟)会商议题落实落地,继续加强与其他盟市会商,深化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动,围绕“科技兴蒙”主要任务、部区会商重点议题、盟市重大创新需求,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形成共同推动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工作合力。

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科技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德国、以色列等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支持中蒙选矿工艺技术实验室建设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做好外国专家引进及配套管理服务工作。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揽,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作为科技系统最大政治任务,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要对标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扎实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责任感,狠抓任务落实。

加快转变职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思路,拿出新的举措,取得新的成效。遵循科研创新规律,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面对科技创新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加强各级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强化战略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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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规划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12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今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以落实部区会商议题为着力点,坚持开放合作搞创新,坚持突出特色搞创新,坚持抓住关键搞创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创新基地建设,优化人才发展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互利共赢原则,做好“科技兴蒙”行动顶层设计和务实落地。立足我区资源禀赋、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区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院所,在联合实施科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创新平台载体、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吸引创新人才团队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科技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落实与中科院、上海交大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加快建设上海交大内蒙古研究院。盟市要积极发挥“科技兴蒙”任务落地的主体作用,健全创新合作的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外部优势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

编制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研究,统筹“科技兴蒙”行动,结合落实部区会商重点议题,编制好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二)以提升产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增强技术创新供给能力。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积极争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借助全国科研力量解决内蒙古重大科研问题。加大对现代农牧业、稀土、装备制造、生态环保、人口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强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人才的培育和支持。

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构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接续支持机制,吸引一批国家项目在内蒙古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鼓励“科技兴蒙”合作主体等优质创新资源与我区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围绕大规模储能、氢能、稀土、石墨烯、二氧化碳捕集等五大领域和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高新技术在能源、化工、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的示范应用,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

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良种繁育、绿色种养、农牧业机械化和互联网+农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强化奶牛、肉羊、肉牛、饲草、马铃薯、玉米等种质资源研究开发。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提升园区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完善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业绩评价的政策保障,优化星创天地区域布局,加快构建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升绿色技术和民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荒漠化防治、草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污染防治、蒙医药、公共安全等领域技术创新。完善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争取建立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临床研究。持续加强新冠肺炎防控药物和诊疗技术攻关。

(三)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着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产学研融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要更多瞄准产业需求,更多向企业倾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中试、工业化试验、试生产基地,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年内突破1000家。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研发体系。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发展100家创新型企业和10家上市培育企业。加快构建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科技营商环境,组织科技政策、服务、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辐射,形成“十百千”金字塔型科技企业培育服务体系。依托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3-5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构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成“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和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成果推介等技术转移一体化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功能齐备的自治区技术市场运营模式。指导盟市和旗县建立地方科技大市场,支持盟市建成4家地方科技大市场,逐步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一网运行的技术市场体系。培育认定15家以上旗县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支持10所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和若干家企业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供需“双调查”,建立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库和科技成果信息汇集发布制度。联合“科技兴蒙”行动合作主体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推介会。完善科技成果政策体系,形成鼓励成果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

做强科技+金融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科技金融业务范围,继续深化与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深化投、贷、补、保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争通过科技成果质押融资手段,撬动中小企业贷款15亿元。充分发挥自治区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作用,与盟市和有合作意向的创新主体联合设立协同创新子基金。继续对自治区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四)以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支撑,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切实建立自治区统筹、呼包鄂三市建设、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呼包鄂三市要以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为切入点,在厘清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形成产业集群上重点发力,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推广借鉴的措施经验、模式样板。加快创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为主题,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加快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突出河套灌区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主题,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加速聚集创新资源,将农高区建设成为北方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争先进位”、自治区级高新区“优化布局”和“培育创建”行动,全面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动态考核、择优奖补、升级推荐、调整退出等制度,切实落实盟市高新区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规划引导、政策制定、资金投入、要素配置,赋予高新区行政审批、经济协调管理等权限,把高新区打造成集聚创新资源、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3个国家高新区要在落实创新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在全国的位次。支持盟市选择基础条件最好的园区,高起点打造一批自治区高新区。

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整合优势创新资源,按照国内一流标准,高水平打造稀土、乳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在荒漠化防治、煤化工等优势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乳品、蒙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提升工作。培育建设氢能、石墨烯、大规模储能等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动态管理和激励。提高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量,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五)以激发创新活力为根本,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以国家和自治区人才计划为引领,以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为支撑,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为保障,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吸引、集聚和培养更多创新人才和团队。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人才激励政策,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机构、学科、人才评价制度,充分释放人才创新活力。

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实施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自治区科学大数据平台,努力提升科技工作治理水平和创新主体网上办事便利化水平。加大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野外科学观测站等条件平台的支持力度。

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梳理已有各项创新政策,加强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创新主体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出台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的政策措施。优化“放管服”工作,开展科研管理“绿色通道”试点,简化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流程,下放调整权限。健全科技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体系,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做好科学普及工作,厚植创新文化。

深化开放合作的联动机制。推动与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厅市(盟)会商议题落实落地,继续加强与其他盟市会商,深化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动,围绕“科技兴蒙”主要任务、部区会商重点议题、盟市重大创新需求,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形成共同推动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工作合力。

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科技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德国、以色列等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支持中蒙选矿工艺技术实验室建设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做好外国专家引进及配套管理服务工作。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揽,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作为科技系统最大政治任务,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要对标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扎实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责任感,狠抓任务落实。

加快转变职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思路,拿出新的举措,取得新的成效。遵循科研创新规律,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面对科技创新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加强各级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强化战略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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