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01XD/2020-142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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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内科发人字〔2016〕10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科技厅 | ||
主题分类 | |||
成文日期 | 2016-09-19 | ||
公文时效 |
关于李梅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内蒙古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退休规定,你单位李梅同志已到退休年龄,请按程序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