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09 16: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张文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保险,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自立自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提案建议,我们从以下方面予以落实:
一、发挥“蒙科聚”作用,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业务板块
加快推进“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在科技厅官网开通了蒙科聚“一张网”服务窗口,集成科技研发、资本运作、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5大服务功能,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建立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打造“蒙科聚”科技保险业务板块,引导科技保险机构上平台、用平台,通过平台精准开展科技保险服务。
二、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机构发展
2024年3月,科技厅会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等9部门出台了《支持“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出台了“创新积分制”激励措施,明确规定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研发、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开发相应的责任保险、专利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险种,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用增进,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对科技保险机构根据每年服务科技型企业数量和促成投融资金额等进行服务业绩排名,按照30%的比例择优给予30万元创新积分奖励。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专业化水平
依托“蒙科聚”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加大对科技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初创型科技企业的保险保障机制。建立“蒙科聚”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和业务流程,鼓励科技保险机构结合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实际开发研发费用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首批次应用险、知识产权侵权损失险等险种,引导保险机构“保早保小”。研究制定对科技型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对科技保险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的具体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服务业务加快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