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9 12: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隋维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马铃薯种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由科技部进行统筹布局,按照“少而精”原则,有序组织开展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国家已批复建设了5家农业领域技术创新中心。
自治区大力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培育创建工作,2022年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批复建设,草种业、稀土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优先组建为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将“研究支持创建稀土新材料、草种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的重点任务,在科技部的指导下,自治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支持草业和稀土领域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聚合全国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共同建设,组建平台运营实体开展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按照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总体布局,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聚焦自治区主导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了动物疫苗、生物育种、稀土新材料、草种业、BDO产业等一批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培育建设马铃薯、肉牛等技术创新中心。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发展,我们正在研究技术创新中心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考核,实现动态管理。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成效,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创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