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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模范自治区“铸牢”教育实践基地如何建设?权威解读来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8-2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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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制定出台《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本报记者就《方案》制定出台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占胜。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高占胜: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自治区的决定》,提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要求全区上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面向全社会和各民族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制定出台《方案》,对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记者:《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要达到什么样的总体目标?

高占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分类推进、组织机构、实施步骤、组织保障七部分内容。《方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发挥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宣传、教育、实践、培训等核心功能,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作为衡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主要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动态管理,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水平。

《方案》要求,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为根本政治前提,紧扣主线,充分利用自治区现有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主题公园等场所,以实物展示、影像再现、情景还原、沉浸体验等多元表现方式,深入挖掘、整理、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基因,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体现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方案》明确,从2024年起,每年支持建设25个左右的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到2027年,自治区级教育实践基地数量达到100个以上,盟市、旗县级教育实践基地达到500个以上,在全区初步建成较为完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各基地通过组织开展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等思想理念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记者:基地建设如何才能更好地分类推进?

高占胜:立足全区实际,我们将分类建设文化博物类、革命纪念类、示范创建类等具有不同特色的教育实践基地。

文化博物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各级各类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人文景观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内涵建设,利用文物展陈、文艺演出、文化阐释等形式,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伟大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述民族团结好故事、弘扬守望相助好风气。

革命纪念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革命纪念馆、红色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边防哨所等,广泛宣传爱国拥军、拥政爱民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各族群众保卫国家的责任感,建设各民族共同守好祖国北大门的民族团结长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示范创建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城市社区、农村牧区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单位),推动形成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推进基地建设工作过程中,我们提出要考虑合理布局,以各族群众为宣传教育和服务对象,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人口分布的特点和历史人文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全域覆盖、全民教育的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各地要扬长补短,完善功能,形成不同类型的教育实践基地互补格局。推动各类基地教育实践活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程度地增强其辐射性和影响力。

记者:在基地管理方面,你们有什么样的经验做法?

高占胜:为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们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与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双组长的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盟市党委统战部、民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好基地建设工作,严格日常监管,指导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培树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实践基地之间的交流合作。

基地建设实施步骤,主要包括推荐、初验、评审、命名4个阶段。我们制订了详细的基地认定条件,对经过初验的基地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展陈内容严格把关,最后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对拟命名的基地颁发“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牌匾。

实践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5年考核认定一次。自治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年度考核,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撤销其命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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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模范自治区“铸牢”教育实践基地如何建设?权威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4-08-21 09: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制定出台《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本报记者就《方案》制定出台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高占胜。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高占胜: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自治区的决定》,提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要求全区上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面向全社会和各民族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制定出台《方案》,对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记者:《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要达到什么样的总体目标?

高占胜:《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分类推进、组织机构、实施步骤、组织保障七部分内容。《方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发挥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宣传、教育、实践、培训等核心功能,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作为衡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主要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动态管理,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水平。

《方案》要求,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为根本政治前提,紧扣主线,充分利用自治区现有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各级各类博物馆、展览馆、主题公园等场所,以实物展示、影像再现、情景还原、沉浸体验等多元表现方式,深入挖掘、整理、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基因,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体现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方案》明确,从2024年起,每年支持建设25个左右的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到2027年,自治区级教育实践基地数量达到100个以上,盟市、旗县级教育实践基地达到500个以上,在全区初步建成较为完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各基地通过组织开展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等思想理念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记者:基地建设如何才能更好地分类推进?

高占胜:立足全区实际,我们将分类建设文化博物类、革命纪念类、示范创建类等具有不同特色的教育实践基地。

文化博物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各级各类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人文景观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内涵建设,利用文物展陈、文艺演出、文化阐释等形式,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伟大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述民族团结好故事、弘扬守望相助好风气。

革命纪念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革命纪念馆、红色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边防哨所等,广泛宣传爱国拥军、拥政爱民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各族群众保卫国家的责任感,建设各民族共同守好祖国北大门的民族团结长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示范创建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城市社区、农村牧区嘎查村、企事业单位,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单位),推动形成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推进基地建设工作过程中,我们提出要考虑合理布局,以各族群众为宣传教育和服务对象,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人口分布的特点和历史人文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全域覆盖、全民教育的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各地要扬长补短,完善功能,形成不同类型的教育实践基地互补格局。推动各类基地教育实践活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程度地增强其辐射性和影响力。

记者:在基地管理方面,你们有什么样的经验做法?

高占胜:为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们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与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双组长的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盟市党委统战部、民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好基地建设工作,严格日常监管,指导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培树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实践基地之间的交流合作。

基地建设实施步骤,主要包括推荐、初验、评审、命名4个阶段。我们制订了详细的基地认定条件,对经过初验的基地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展陈内容严格把关,最后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对拟命名的基地颁发“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牌匾。

实践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5年考核认定一次。自治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年度考核,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撤销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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