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4:3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战略规划处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200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200号)。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12月20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指南方向2.1除外),指南方向2.1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5日8:00-2月22日16:00。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于12月21日前(指南方向2.1除外)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指南方向2.1的项目请于2024年2月23日按照上述方法报送。
3.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许易茜 电话:0471-6328568
2.组织推荐
联系人:战略规划处 杨 瑞 电话:0471-6328708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