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 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17: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各盟市科学技术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现阶段科技创业孵化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组织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初级)(第四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包头北大科技园
协办单位:天津国科火炬企业孵化器研究中心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5日。
地点:线上,采用腾讯会议系统(会议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及证书
培训课程将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孵化器最新的政策法规、建设与管理、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创业管理、双创政策体系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培训。
学员须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对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线上培训)》,并将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建档,作为行业认可的培训记录。
四、培训对象
由盟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管理人员或运营骨干,且相对稳定的人员参加,共计220人。优先推荐2019年以来获批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人员参加,优先推荐有绩效评价整改任务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人员参加,优先推荐拟培育升级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人员参加。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进行报名审核后最终确定参训人员。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各盟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培训班报名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表确认人数,并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月17日前报送至包头北大科技园。逾期不报,名额另行分配。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请培训学员提交两张纸质正面免冠小两寸照片(尺寸:竖48毫米,横33毫米,照片无白边,背景底色不限,用于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照片(需与纸质照片一致,用于备案存档),并在纸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学员编号”。
3.关于线上培训、签到、学习时长、考试、照片提交等相关要求会在报名确认后通过学员微信群发布相关指南。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电话:0471-6328612
2.包头北大科技园:罗斌
电话:0472-3651835 15174952696
传真:0472-3651559
邮箱:luobin@pkusp.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第四期)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盟市推荐汇总表(第四期)
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日程安排(第四期)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