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7: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处(外国专家局)
内科合字〔2022〕5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与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区单位,各高新区、农高区及相关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结合《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集聚科创资源、促进招才引智、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区创新能力,现面向全区征集创新合作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自治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高地,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引进外部智力资源,助力招商引资,在创新人才团队、创新成果、创新项目、创新平台以及创新型企业等方面的需求。
二、相关要求
各盟市、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统一组织、统筹安排部署征集工作,对本地区或所属行业、领域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摸底,深入了解掌握各类创新需求。
申报需求须明确合作重点。可依托原有合作基础,梳理原有合作所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拓展创新合作的需求;也可根据地区、部门、行业的发展目标提出创新合作需求。合作需求分为重大需求和创新合作需求2类,不限定报送数量。
(一)重大需求。盟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园区)需求填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申报表》(附件1)。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关乎地区、产业或行业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合作需求,重点集中在与其他省市及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共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园区及创新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团队及人才等方面。
(二)创新需求。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等填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申报表》(附件2)。聚焦自治区打造8个产业集群和12条重点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引进及联合培养创新团队及人才等方面,提出创新合作内容。
三、征集方式
(一)申报方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按照需求类别申报。
(二)申报程序。重大需求申报,由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直接申报;园区重大需求申报,按照属地或部门管理原则,由盟市或部门推荐申报。创新需求申报,按照属地或部门管理原则,由盟市或部门推荐申报;自治区高校、直属科研院所及中央驻区单位等的创新需求由本单位直接申报。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请于3月31日18:00前,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4月6日18:00前,提交至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1)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刘锦涛
联系电话:0471-6328620 19904711717
(2)网上申报咨询
联 系 人:周文立 韩志奎
联系电话:0471-6328801 6328708
附件:1.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申报表(盟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园区)填报)
2.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需求申报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填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