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走上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03-18 20:02 来源:内蒙古日报
春风送爽,北疆大地处处涌动着科技创新的澎湃春潮。我区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成果转化,为科技创新蓬勃发展写下新注脚。
“我们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区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扎根科研一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们干劲十足。
不久前,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主持的“内蒙古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等重金属污染物调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服务”横向项目启动。项目由该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刘建国团队联合其他2支科研团队竞标,最终签订总金额1395万元的合同,创下学校近年来横向项目单项签订金额新纪录。
“《若干措施》有利于将长期以来‘体外循环’的横向科研经费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升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助于产出更多更好的原创性科技成果。”刘建国表示,《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高校、科研院所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出资,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分配比例,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90%,也可用于绩效发放。
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重大成果转化‘一事一议’予以重奖”等措施,让不少科研人员眼前一亮。此外,还从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优化服务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
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主任佐同林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研究潜能、全面提升高校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意义重大,将有力助推更多“出生”在科研院所、高校的新技术、新成果走向“应用场”,转出“新动能”。
科技激励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对释放潜力、激发活力有重要作用。为打通科技创新梗阻,近年来,自治区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用“真金白银”助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激活科技创新一池春水。去年,我区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下放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三权”,释放创新活力。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梳理形成“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统筹指导高校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在各类政策激励和各高校科研院所大力支持下,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内蒙古大学修订学校横向课题经费管理使用细则,明确结余经费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确定分配比例。该校李光鹏教授团队通过产学研合作实施肉牛育种项目,累计完成肉牛冷配7.1万头、胚胎移植近4000头,为农牧民和企业增收1.2亿元。
内蒙古农业大学马艳红教授团队自主培育的“内农薯1号”累计推广种植面积291万亩,增产122130万公斤,新增产值达109701万元,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把创新的论文写在乡村振兴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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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更多科研工作者敢于转、愿意转,去年,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制定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措施,明确“科研人员获得80%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再获得10%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并将成果转化和产业开发效益列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政策实施以来,共转让了10个成果,转让金额260万元,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收益达1377万元,大大激发了创新活力,越来越好的科技创新环境让科研人员干劲满满。
科技激励有章可循,成果转化恰逢其时。内蒙古将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激发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