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发布时间:2022-09-07 11:22 来源: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云飞发布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盈、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冯虎、农牧厅副厅长恩和特布沁、呼和浩特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副处长霍静通报了各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宁云飞、农牧厅副厅长恩和特布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冯虎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食药安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云飞
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2021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从2021年以来,全区建立并督促落实食药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清单,一些过去长期存在的普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2022年5月,王莉霞主席支持召开了自治区食药安委全体会议,安排部署17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
二、强化全程监管,严把每道关口
一是制修定食品安全标准。发布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7项,登记备案企业标准447件。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4年负增长。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校园食堂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针对乳制品、肉制品、含乳固态成型制品、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大起底隐患排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开展食品生产风险区域巡查和“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动,进一步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履责报告会及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行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发放率达到100%。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涉疫食品排查,全区建立并投入运行的集中监管仓37家。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活动。全面推行“食安封签”,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开展“平台点亮”行动。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打造小餐饮示范街。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区98%的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三是集中整治食品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衣食住行”“昆仑”“铁拳”“春雷”“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破获刑事案件2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2名,涉案金额近4亿元。
三、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安全底线
一是创新风险防控机制。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点责任链,分级分类实现风险表格化、清单化。构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全区13.2万户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风控平台,企业自查率95.64%,监督检查率达到94.14%。二是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抽、检、管、服、导”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抽检、监督、执法和教育引导工作。1-6月,共完成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673批次,不合格率为2.25%。
四、实施多元治理,形成共治格局
一是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五进”(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宣传;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服务;三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抓手,调动全社会力量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靶向定位、精准执法作用,着力改变监管方式,以法治监管为抓手、信用监管为依托、智慧监管为支撑,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李盈
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严密组织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保障了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注重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
坚持把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纳入对盟市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学生食品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形成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专题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落实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等制度。
二、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充分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讲座、学校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校园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时时维护生活健康”的良好氛围。年初以来,全区学校累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624场次,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3506场次,培训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数38038人次。
三、注重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深入一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采购产品可追溯源头。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研判校园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9357批次,查出问题2403个,整改问题2397个,6个问题列入持续整改台账,跟踪督办。
四、注重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双渠道监管,为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防线。截至目前,全区学校共有食堂数5785个,实现“明厨亮灶”数5700个,覆盖率达到98.53%,“互联网+明厨亮灶”数4652个,覆盖率达80%以上,较去年提升8.3个百分点。
打造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家校联合,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师生建立起全面、系统、高效的食品安全保护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 冯虎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2022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主力军”的作用,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深度经营、追根溯源,全力破案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侦破假劣肉制品、农资、烟酒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8名,打掉团伙20个,捣毁窝点52处,涉案价值8393万元。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起,公安厅挂牌督办18起,全区公安机关参与全国协查案件59起,核查涉案线索5811条,根据协查线索立案侦办食品刑事案件6起。
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通过组织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全力攻坚,形成强力震慑,集中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犯罪链条,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战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现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赤峰市刘某杰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杰分批低价购进某国内品牌小西红柿种子300余万粒,在自己的育苗场培育成种苗后,假冒某外国品牌小西红柿种苗对外销售,造成种植户巨大损失,其中赤峰地区种植户损失830余万元。2022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杰被移送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起诉,该案被公安部作为农资打假典型在全国发布。
二、包头市季某强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1月,包头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有毒有害食品5100余盒。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季某强等人购进西地那非原料,生产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销售给下线刘某等人再进行分销,案件线索涉及全国22个省。2022年4月13日,该案移送检察院起诉。
三、锡林郭勒盟杨某福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3月,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根据行政部门移交线索,侦破一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非法屠宰窝点1处,现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白条羊1520只,共计22.4吨。涉案金额198万元。经查,自2019年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福低价收购、屠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羊只,销售链条涉及北京、河北、山东等多地。
下一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公安部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与“昆仑2022”专项行动一体推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恩和特布沁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中心任务,以“质量安全保底线、提升能力强监管、绿色生产拉高线”为主线,促进“产出来”与“管出来”有机结合,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强化生产源头管控,开展农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上半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4%,为推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一)强化监管检测,牢牢守住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构建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苏木乡镇监管员1153名、村级协管员11204名。推动244个苏木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2.3万个生产主体纳入大数据平台进行备案管理,对10162家(次)生产主体开展巡查检查,发现并解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201个。二是构建四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05个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覆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84个涉农涉牧旗县区,建设乡镇速测室394个,基本形成乡镇开展速测筛查,旗县、盟市开展风险排查,自治区开展全面检打联动的四级检测体系。到目前,完成检测任务20393批次,完成速测筛查17.9万份。三是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新推动385家生产主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总数达到1275家,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31.25万张,附证上市农畜产品23.04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20%和860%。
(二)强化条件保障,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一是大力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49个,总数达到4170个,新增产量4.9万吨,总产量达到985.1万吨。名特优新农产品总数429个,全国排名第一。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135个,全国排名前十。鄂尔多斯细毛羊、乌兰察布莜麦等9个产品被列为2022地标项目实施范围,总数达到37个。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1年度地标项目考评优秀省区。三是启动“两个试点”。安排创建经费158万元,在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启动2000万亩饲草料+100万头只牛羊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创建;部署启动农业农村部第一批和自治区第二批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建设国家、自治区两级标准化试点13个。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我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呼和浩特海关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呼和浩特海关副处长 霍静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下面介绍下2022年以来呼和浩特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呼和浩特海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切实筑牢北疆国门食品安全防线,全力服务自治区外贸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前关区进出口产品主要为肉类、番茄制品、籽仁类、杂粮、乳品等动植物源性食品,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870家,2022年前7个月,进出口食品贸易额达46.11亿元,其中出口食品贸易额同比增长23.44%,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
二、扎实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坚持源头严防,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不准进口”,认真执行境外输华食品准入和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制度,积极参与海关总署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相关工作;坚持过程严管,严格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强化输华食品官方证书等单证审核,严格执行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依规开展不合格进口食品后续处置,深入推进打击走私“国门利剑 2022”联合行动;坚持风险管理,加强技贸措施研究,开展WTO-SPS通报评议,系统比较研究中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差异,强化对进口肉类、粮食等重点产品的风险分析。今年以来,开展了对西班牙、新西兰、泰国等国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源头管控视频检查,受理了近800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审核,完成了蒙俄进口肉类、粮食等检疫审批15批,对哈萨克斯坦26.5吨铅超标进口葵花籽依法实施了退运处理。
三、高效服务自治区外贸发展。积极助力优质食品扩大进口,积极支持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申建进境粮食、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全面落实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便利化措施,助推蒙古国乳品实现准入;全力支持关区特色食品出口,深入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开展“百人联千企,力行促外贸”专项行动,全方位、多层次为中小微出口食品企业提供帮扶,指导企业用好RCEP优惠政策,建立生鲜易腐食品“7×24”小时应急响应查检需求机制,推行“随产随检、随报随检”监管模式,平均缩短通关时间约3个工作日。2022年以来关区奶酪、调味酱料、熟制鲜玉米等多种特色食品实现首次出口,乳制品、番茄制品等农畜产品远销9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请问2022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总体情况如何?
宁云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目的是发现问题、控制风险、消除隐患,提升食品安全水平。2022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1-6月,在我区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67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25%。
从抽样食品品种看,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抽检不合格率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看,主要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超标等六类不合格项目。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照“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下架、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2年上半年,全区共办理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案件2675件,罚没款合计727.96万元。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上门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有效促进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记者:刚才农牧厅提到我区已基本形成乡镇开展速测筛查,旗县、盟市开展风险排查,自治区开展全面检打联动的四级检测体系,并表示今年全区计划完成检测任务3.8万批次,达到千人1.5批次,请问如何通过抽检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恩和特布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通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检测结果数据分析,研判出问题比较突出的农畜产品品种、地区并提出风险预警,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对症施策,及时解决问题隐患。截止到7月底,共检出不合格样品109批次,将不合格样品情况及研判分析结果分别通报到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等行业部门,从生产源头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二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风险预警,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实行精准打击。截止到7月底,各级农牧部门开展监督抽查81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71批次,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36个生产主体进行立案查办,将9起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受理5起,对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滥用常规药物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推动提高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在大数据平台上进行备案管理的举措,极大的提高抽检的随机性。今年的被抽检对象全部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随机抽取,抽检对象的不确定性对提高生产主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食品安全报:刚才发言人提到2022年公安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请问公安机关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冯虎: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惩处一批犯罪分子,取得明显成效。年初,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就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要重拳出击、打深挖透,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
一是全面扎实部署,强化组织领导。3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昆仑2022”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就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为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厅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昆仑202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提升研判能力,强化线索摸排。全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人力技术结合,发动基层民警辅警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提高主动发现情报线索能力。密切关注网上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及时发现梳理案件线索,及时落地核查。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加强案件串并,深度研判挖掘线索。
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全区公安机关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与参战各警种部门密切协作、合成作战,着力构建指挥顺畅、运行高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通过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切实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针对打击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监管问题,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及时堵塞漏洞、清除隐患。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借此机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群防群治,用实际行动为内蒙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个人力量,守护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