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加速科技成果从“书架”到“货架”
发布时间:2024-08-28 15:15 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近年来,包头市不断深化科技激励机制改革,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畅通转化堵点,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落地缓、转化慢难题,全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双向奔赴”。
一是创新机制,破解“不敢转”。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若干措施》《包头市价值化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在全市科研单位全面推行科研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三权”改革,建立了登记管理和交易公示制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包容监管机制。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市农牧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单位分别制定了《内蒙古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暂行)》《包头市农科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办法(试行)》等措施,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的“不敢转”的“后顾之忧”。
二是试点突破,破解“不愿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约定成果收益分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提高科研人员和团队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包头市农牧科学技术研究所按照“包玉504”项目职务科技成果资金收益分配方案,将其中收益的70%归研发团队所有;内蒙古科技大学与内蒙古晶陶锆业有限公司签订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对宋希文教授、包金小教授科研团队的“彩色稀土陶瓷粉体制备技术”、“热障涂层材料及其制备技术集成”等专利以非独占许可的形式进行了转化,其中收益的80%归许可人所有;包头稀土院以“普通许可”方式将“特殊性能柠檬酸稀土制备技术”许可转化至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分公司按照每年该产品实际利润总额的20%支付稀土院许可使用费,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让科研人员通过科研活动实现“名利双收”。
三是谋划布局,破解“不好转”。建成“实践派”“实战派”新型创新平台“鹿城实验室”,打通稀土创新“前一公里”和“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挖矿找宝”行动,挖掘全市1058项科技创新成果建立可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库,分批次在“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发布,让科技成果走上“货架”。创新开展“科创会客厅”品牌活动,累计开展活动30场,邀请北京、上海等高校院所110名专家,发布成果130项,促成合作签约4项。聚焦“3+5+N”重点产业集群,培育认定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链主企业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工程化放大的中试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施行“先试用后付费”,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奔赴“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