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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行时 | 鄂尔多斯市创新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实现科技型企业“双倍增”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 发布日期:2023-04-0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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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型企业是一个地区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了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市科技局构建了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加大创新激励和政策引导力度,加强企业创新精准化服务,营造利于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壮大的全成长周期创新生态,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型中小企业遍地开花、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的蓬勃发展局面。

  • 主要举措

(一)释放政策红利,助力“双倍增”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新政30条”,完成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实施细则》配套实施细则,构建起科技创新“1+N”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提出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达到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翻倍奖补。对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再次获批和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12.2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近4.1亿元。2022年44家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1320万元,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兑现再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540万元。以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向科技型企业靠拢。

(二)精准服务企业,助推“双倍增”计划。为扩大“科技新政30条”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实施“政策敲门找企业”行动,先后印发《鄂尔多斯“科技新政30条”政策解读》《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汇编》《鄂尔多斯科技惠企政策指引》等惠企政策读本,发布《一揽子科技惠企政策》,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2022年共组织科技政策解读培训班20余期。组织开展3期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实务线上专题培训会,56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邀请自治区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一对一”专题辅导,专题辅导企业117家,有效提升了认定通过率,扩大了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实现应知尽知,以一流的服务指引企业迈向科技型企业。

(三)建立调度机制,助阵“双倍增”计划。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建立市、旗区上下联动,市直有关部门横向协同的科技型企业培育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分解任务,压实旗区责任。将“双倍增”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旗区,纳入市对旗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双倍增”计划目标任务。阶段调度,推进“双倍增”计划落实。一季度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科技工作调度会,二季度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科技工作现场会,重点调度部署了“双倍增”计划。三季度市科技局协同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召开全市“双倍增”专项工作调度会,通报了各旗区“双倍增”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上报情况,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市科技局与统计、税务等部门建立“1+1”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育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推进“双倍增”计划。

  •  取得成效

2022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历史性突破,分别达到228家和358家,较2021年增长34%和110%。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营业利润388.55亿元。其中,研发费用投入达到53.14亿元,同比增长27.31%,占规上工业总研发费用的68.8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204.97亿元,同比增长7.14%,占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7.55%。科技型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生力军,为经济增长贡献了强大的动力支撑。

  • 启示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是创新活动的关键性主体,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力度。

一是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前提。国内科技型企业受各地创新环境影响,地域特色鲜明。针对科技型企业跨界融合、颠覆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需紧密结合“分享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经济”等新经济的发展特点,把握经济新趋势,聚集地方优势资源,聚焦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科技型企业集群。

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培育科技型企业政策体系是核心。科技型企业与一个地区或区域良好的创业氛围、健全的创业机制、有效的政策扶持密不可分。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要特别重视对爆发式成长中小企业的培育,特别是要因地制宜、量身定制地方特有的支持政策,形成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体系。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重要举措。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要通过不断推行各项惠企政策,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落实惠企政策,激发市场和科技双重领域潜在活力,让科技型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和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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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创新

改革进行时 | 鄂尔多斯市创新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实现科技型企业“双倍增”

发布时间:2023-04-07 09: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

  • 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型企业是一个地区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了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市科技局构建了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加大创新激励和政策引导力度,加强企业创新精准化服务,营造利于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壮大的全成长周期创新生态,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型中小企业遍地开花、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的蓬勃发展局面。

  • 主要举措

(一)释放政策红利,助力“双倍增”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新政30条”,完成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实施细则》配套实施细则,构建起科技创新“1+N”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提出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达到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翻倍奖补。对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再次获批和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12.2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近4.1亿元。2022年44家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1320万元,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兑现再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540万元。以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向科技型企业靠拢。

(二)精准服务企业,助推“双倍增”计划。为扩大“科技新政30条”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实施“政策敲门找企业”行动,先后印发《鄂尔多斯“科技新政30条”政策解读》《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汇编》《鄂尔多斯科技惠企政策指引》等惠企政策读本,发布《一揽子科技惠企政策》,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2022年共组织科技政策解读培训班20余期。组织开展3期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实务线上专题培训会,56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邀请自治区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一对一”专题辅导,专题辅导企业117家,有效提升了认定通过率,扩大了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实现应知尽知,以一流的服务指引企业迈向科技型企业。

(三)建立调度机制,助阵“双倍增”计划。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建立市、旗区上下联动,市直有关部门横向协同的科技型企业培育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分解任务,压实旗区责任。将“双倍增”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旗区,纳入市对旗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双倍增”计划目标任务。阶段调度,推进“双倍增”计划落实。一季度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科技工作调度会,二季度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科技工作现场会,重点调度部署了“双倍增”计划。三季度市科技局协同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召开全市“双倍增”专项工作调度会,通报了各旗区“双倍增”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上报情况,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市科技局与统计、税务等部门建立“1+1”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育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推进“双倍增”计划。

  •  取得成效

2022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历史性突破,分别达到228家和358家,较2021年增长34%和110%。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营业利润388.55亿元。其中,研发费用投入达到53.14亿元,同比增长27.31%,占规上工业总研发费用的68.8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204.97亿元,同比增长7.14%,占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7.55%。科技型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生力军,为经济增长贡献了强大的动力支撑。

  • 启示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是创新活动的关键性主体,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力度。

一是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前提。国内科技型企业受各地创新环境影响,地域特色鲜明。针对科技型企业跨界融合、颠覆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需紧密结合“分享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经济”等新经济的发展特点,把握经济新趋势,聚集地方优势资源,聚焦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科技型企业集群。

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培育科技型企业政策体系是核心。科技型企业与一个地区或区域良好的创业氛围、健全的创业机制、有效的政策扶持密不可分。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要特别重视对爆发式成长中小企业的培育,特别是要因地制宜、量身定制地方特有的支持政策,形成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体系。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重要举措。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要通过不断推行各项惠企政策,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落实惠企政策,激发市场和科技双重领域潜在活力,让科技型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和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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