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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这一年——高校院所篇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3-04-0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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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主体,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最前线,持续为它们营造激发创新潜力的环境,科研自主权尤为关键。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一年来,我区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松绑+激励”措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保证科研经费管理新政在高校院所落地,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为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提供更好保障,尽展其能。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放得下” 更要“接得住”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全面梳理并重点解决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增强经费使用的落地实施性,从源头上解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多角度、全方位地打造保障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系统和体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处科技处副处长邬友说到。

针对过去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中程序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复杂、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不明确等问题,内蒙古师范大学先后制修订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优化完善了政策体系,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为“创新”减负。

“在《实施意见》发布前,我们已开展经费管理和人员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为真正让政策落地见效,多措并举确保政策接得住、落地快、见效早。”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徐冰介绍,围绕此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他们紧跟发布了《牧区水科所关于进一步下放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牧区水科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新旧衔接问题的通知》,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包干制”等制定相关系列管理办法,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果。

“深化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深度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有力支撑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农业大学副研究员段利民说。

内蒙古农业大学深入推进科研管理机制改革,先后修订、制定了《科研奖励办法》《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包干制”项目管理办法》等17项科研管理制度,构建了系统全面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为创造良好创新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承担科研项目的积极性。

“减负放权” 

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搞创新

报销手续繁琐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痛点”,为贴近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的需求,《实施意见》明确扩大“包干制”范围,给予他们更大财物支配权,摆脱“贴票”“找票”等问题,让科研人员不再当“会计”。

现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人员不用去财务业务大厅办理出差审批、报销审批流程,只需打开手机APP就能轻松完成相关业务。

“到的是什么账,不再靠猜,报的账什么时候到,不再靠问,报账情况直观明了。”内蒙古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吴永军表示,根据《实施意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学校先试先行开发无纸化办公软件,科研人员只需将所有票据送到学校财务处进行存档,让数字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路”。

“此次改革使科研管理更灵活、更高效,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让科研人员不因经费使用而束缚了‘拳脚’。”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教授张永明介绍,学校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两万元以下的项目经费支出无需审批,项目负责人可直接根据财务规定报销,大大节约了科研人员的时间,也加快了科研项目的研究效率。

为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创新环境,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在创新源头中的作用,早在2020年、202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作为首批试点经费“包干制”受益者,段利民2020年获批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他说:“目前该项目经费支出规范、顺畅,支撑了一系列科研成果的有效产出,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内蒙古农业大学积极探索推动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在财务报销中通过网上报账简化报销流程、缩短报销时间,减轻科研人员“包袱”,“轻装上阵”搞科研。

“原来‘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耗费了科研人员大量的宝贵时间和精力。”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马艳红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实施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学校2022年度协助科研团队招聘科研财务助理30余名,同时不断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让科研人员铆足劲头攻关“卡脖子”难题。

打好激励“组合拳”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动力,既要用事业激发其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

“人是科研工作的核心,我们要让科研人员的工作业绩得到应有的认可与尊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研部副部长王雅晳说到,去年医院科研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与人事部门做了科室与人事考核中科研目标考核内容部分,根据职称、岗位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考核目标,并加入了奖励内容。这样的标准的制定,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及有效,也更明确了科室及个人的科研基本工作量,同时加入激励机制,从而让科室和个人把科研工作作为工作及成长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科技创新的价值。

“通过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对于执行情况良好的团队在下年预算安排时予以适当增加,反之则扣减,提高各团队的预算执行进度。”中国农科院草原所财务管理处负责人夏燕表示,草原所全面开展绩效预算指标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管理责任上明确“谁支出、谁负责”,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发挥了稳定性经费的撬动成效,激发了创新团队争取竞争性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潜能,有效解决财政专项资金制度“瓶颈”,扩展了收入保障渠道,增加了研究所收入支配权。

内蒙古大学贯彻落实增加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获得更大收益。内蒙古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刘全生介绍,学校加大对科研人员成果股权、期权激励力度,探索赋予其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收益部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总数的80%,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充分激发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改革脚步从未停止,创新之道唯在得人。

2023年,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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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工作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这一年——高校院所篇

发布时间:2023-04-08 20: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主体,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最前线,持续为它们营造激发创新潜力的环境,科研自主权尤为关键。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一年来,我区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松绑+激励”措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保证科研经费管理新政在高校院所落地,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为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提供更好保障,尽展其能。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放得下” 更要“接得住”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全面梳理并重点解决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增强经费使用的落地实施性,从源头上解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多角度、全方位地打造保障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系统和体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处科技处副处长邬友说到。

针对过去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中程序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复杂、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不明确等问题,内蒙古师范大学先后制修订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优化完善了政策体系,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为“创新”减负。

“在《实施意见》发布前,我们已开展经费管理和人员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为真正让政策落地见效,多措并举确保政策接得住、落地快、见效早。”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徐冰介绍,围绕此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他们紧跟发布了《牧区水科所关于进一步下放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牧区水科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新旧衔接问题的通知》,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包干制”等制定相关系列管理办法,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果。

“深化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深度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有力支撑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农业大学副研究员段利民说。

内蒙古农业大学深入推进科研管理机制改革,先后修订、制定了《科研奖励办法》《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包干制”项目管理办法》等17项科研管理制度,构建了系统全面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为创造良好创新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承担科研项目的积极性。

“减负放权” 

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搞创新

报销手续繁琐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痛点”,为贴近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的需求,《实施意见》明确扩大“包干制”范围,给予他们更大财物支配权,摆脱“贴票”“找票”等问题,让科研人员不再当“会计”。

现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人员不用去财务业务大厅办理出差审批、报销审批流程,只需打开手机APP就能轻松完成相关业务。

“到的是什么账,不再靠猜,报的账什么时候到,不再靠问,报账情况直观明了。”内蒙古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吴永军表示,根据《实施意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学校先试先行开发无纸化办公软件,科研人员只需将所有票据送到学校财务处进行存档,让数字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路”。

“此次改革使科研管理更灵活、更高效,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让科研人员不因经费使用而束缚了‘拳脚’。”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教授张永明介绍,学校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两万元以下的项目经费支出无需审批,项目负责人可直接根据财务规定报销,大大节约了科研人员的时间,也加快了科研项目的研究效率。

为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创新环境,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在创新源头中的作用,早在2020年、202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作为首批试点经费“包干制”受益者,段利民2020年获批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他说:“目前该项目经费支出规范、顺畅,支撑了一系列科研成果的有效产出,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内蒙古农业大学积极探索推动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在财务报销中通过网上报账简化报销流程、缩短报销时间,减轻科研人员“包袱”,“轻装上阵”搞科研。

“原来‘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耗费了科研人员大量的宝贵时间和精力。”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马艳红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实施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学校2022年度协助科研团队招聘科研财务助理30余名,同时不断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让科研人员铆足劲头攻关“卡脖子”难题。

打好激励“组合拳”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动力,既要用事业激发其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

“人是科研工作的核心,我们要让科研人员的工作业绩得到应有的认可与尊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研部副部长王雅晳说到,去年医院科研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与人事部门做了科室与人事考核中科研目标考核内容部分,根据职称、岗位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考核目标,并加入了奖励内容。这样的标准的制定,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及有效,也更明确了科室及个人的科研基本工作量,同时加入激励机制,从而让科室和个人把科研工作作为工作及成长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科技创新的价值。

“通过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对于执行情况良好的团队在下年预算安排时予以适当增加,反之则扣减,提高各团队的预算执行进度。”中国农科院草原所财务管理处负责人夏燕表示,草原所全面开展绩效预算指标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管理责任上明确“谁支出、谁负责”,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发挥了稳定性经费的撬动成效,激发了创新团队争取竞争性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潜能,有效解决财政专项资金制度“瓶颈”,扩展了收入保障渠道,增加了研究所收入支配权。

内蒙古大学贯彻落实增加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获得更大收益。内蒙古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刘全生介绍,学校加大对科研人员成果股权、期权激励力度,探索赋予其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收益部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总数的80%,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充分激发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改革脚步从未停止,创新之道唯在得人。

2023年,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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