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与教育厅建立1+1协同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1-29 09:4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1月28日,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在呼和浩特举行座谈并签署1+1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加强科教协同合作,共促创新型内蒙古建设。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冯家举、厅长孙俊青,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黄雅丽出席签约仪式,孙俊青、黄雅丽代表双方签署《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的协议》。
冯家举指出,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两部门签署协同工作机制协议,标志着自治区科教融合进入新阶段,将更加有效地动员创新资源,形成更加持续更加强劲的创新动力,对自治区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打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攻坚战、推动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冯家举强调,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力量聚集的优势,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提升高校的科技供给能力。要强化科研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高等院校建设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应用数学中心和创新创业联合体。要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黄雅丽指出,当前,自治区高校科技工作仍存在高水平科研平台支撑能力偏弱、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教育、科技部门合力推进科教深度融合。双方要持续推进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合作共建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和团队建设,为自治区解决一批 “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提供一批满足重大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要着力攻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瓶颈,积极构建高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高校、行业企业、地方协同创新,增强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工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协调沟通与会商机制,结合各自职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在落实重大创新任务、打造重大创新平台、开展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重大成果转化、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会议由自治区教育厅一级巡视员王惠忠主持,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占峰、张俊喜出席会议。科技厅、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