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 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发布时间:2021-11-11 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包鄂乌一体化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强调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科技创新资源相对集中优势,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呼包鄂乌区域位于自治区中部,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支撑,是自治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和经济发展核心区,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性,对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的新格局意义重大。
《规划》把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作为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的重点任务进行专章部署,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以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合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优化创新空间布局
发挥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和伊利、蒙牛等龙头企业创新资源优势,推动呼和浩特市建设乳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乳业)。推动包头建设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以“荒漠化防治和绿色发展”为主题,推动创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推动乌兰察布建设内蒙古石墨(烯)新材料创新中心,组建中国马铃薯研究院。支持四市在突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构建创新平台体系。
共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依托呼包鄂3家国家级高新区,合力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富有特色、具有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自治区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策源地、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基地。紧密对接西安、北京、上海、珠三角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资源,共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推进呼包鄂高新区“提质进位”,建成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积极整合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工业园区,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辐射带动整个区域创新发展。
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紧扣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创新链。坚持把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为主攻方向,聚焦优质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集中部署重大科技项目,集聚优质创新要素资源,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坚持市场主导,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高地。集中力量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跨区域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究机构,共同承担科技项目,共享科技创新成果。
——推进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公共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联合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鼓励共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文献、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高等专家库、高端人才库等基础性创新资源,共建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平台,共办专家高峰论坛、人才交流大会和大型科技展览,推动创新要素在城市之间、园区之间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
——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创建以呼包鄂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打通技术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依托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常态化对接呼包鄂乌科技创新成果。设立技术转移联盟,推动建设技术交易线上市场和线下实体平台。加强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强化协同创新政策支撑。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普惠型创新支持体系,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动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先进科技成果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依法运用技术、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运用。强化城市群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大力吸引创新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条件和生活环境,合力打造高端创新人才特区。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积极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大力引进一批现代能源、绿色化工、高新材料、健康乳业、荒漠治理、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急需的科技人才和创业团队。完善人才吸引和人口安居政策,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对人才的奖励力度和创新创业失败的宽容度和容错度。
——健全人才流动和共享机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鼓励科技人才在城市群内自主流动、择业创业,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实行人才评价标准互认制度。建立多层次、全领域、开放性西部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人才联合培养与交流合作,推进人才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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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