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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 为创新主体减负赋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资配处、政策处 发布日期:2023-03-0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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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们团队2项科技成果累计转化150万元,附带科技服务费25万元,转化产值突破6000万元,今年我们正在对接的产业项目近亿元。”作为享受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红利的首批“尝蟹人”,内蒙古工业大学太阳能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常泽辉对自己团队取得的成绩如数家珍。将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团队,并将净收益分配比例由赋权试点前成果完成人占比80%增加为85%,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对科技激励机制的大胆创新,将净收益部分中的50%作为职能部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项经费,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2022年,内蒙古把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加快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用“加法”优化环境;优化科研项目管理,用“减法”放权赋能;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互动,用服务释放“乘数效应”,科技激励机制在探索中不断成熟、日臻完善——

机制创新,政策先行。2022年,内蒙古把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作为“科技政策落实年”的重要一环,聚焦科技创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汇编梳理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激励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真金白银”支持;“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等一批优惠政策的汇总梳理,为开展科技激励提供了政策索引和有力支撑。

2022年,《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本着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简化预算科目编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切实以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加强了科技项目的绩效管理,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热情。此外,2022年还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与以往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要求来使用科研经费的预算制相比,“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在申报时不需要预算,只要不违背负面清单即可,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也能够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科研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既需要不断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又离不开重奖各类优秀科研成果。2022年,内蒙古完成了自实施科技奖励制度以来力度最大的改革,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继颁布实施。新的奖励制度以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为导向,报奖机制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回归了科技奖励的学术色彩与荣誉本质。奖项设置更加合理,奖金额度大幅增加,表彰奖励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充分释放了科技奖励的激励效能。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汇总梳理了“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从完善科研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详细梳理了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的“政策包”,让科研人员对人才激励政策做到“手边有账、心中有数”。

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将科研工作者的发明创造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真金白银”,离不开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不断深化。2022年,内蒙古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下放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到单位手中,更直接、有效地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释放创新活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成果管理制度中规定转化后收益的90%均归成果团队支配,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包头希迪瑞科技有限公司将52.5%的股权给予科技人员,有力地将科研力量投入到企业发展中,让公司研发实力显著增强……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研单位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内蒙古在进一步增强政策可操作性方面进行新探索,梳理了“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打通成果转化中产业链与科技链的“梗阻点”,提升科技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转化能力。

2023年,内蒙古将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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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 为创新主体减负赋能

发布时间:2023-03-06 09: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资配处、政策处

“2022年,我们团队2项科技成果累计转化150万元,附带科技服务费25万元,转化产值突破6000万元,今年我们正在对接的产业项目近亿元。”作为享受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红利的首批“尝蟹人”,内蒙古工业大学太阳能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常泽辉对自己团队取得的成绩如数家珍。将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团队,并将净收益分配比例由赋权试点前成果完成人占比80%增加为85%,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对科技激励机制的大胆创新,将净收益部分中的50%作为职能部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项经费,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2022年,内蒙古把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加快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用“加法”优化环境;优化科研项目管理,用“减法”放权赋能;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互动,用服务释放“乘数效应”,科技激励机制在探索中不断成熟、日臻完善——

机制创新,政策先行。2022年,内蒙古把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作为“科技政策落实年”的重要一环,聚焦科技创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汇编梳理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激励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真金白银”支持;“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等一批优惠政策的汇总梳理,为开展科技激励提供了政策索引和有力支撑。

2022年,《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本着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简化预算科目编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切实以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加强了科技项目的绩效管理,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热情。此外,2022年还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与以往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要求来使用科研经费的预算制相比,“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在申报时不需要预算,只要不违背负面清单即可,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也能够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科研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既需要不断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又离不开重奖各类优秀科研成果。2022年,内蒙古完成了自实施科技奖励制度以来力度最大的改革,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继颁布实施。新的奖励制度以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为导向,报奖机制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回归了科技奖励的学术色彩与荣誉本质。奖项设置更加合理,奖金额度大幅增加,表彰奖励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充分释放了科技奖励的激励效能。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汇总梳理了“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激励政策二十条”,从完善科研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详细梳理了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的“政策包”,让科研人员对人才激励政策做到“手边有账、心中有数”。

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将科研工作者的发明创造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真金白银”,离不开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不断深化。2022年,内蒙古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下放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到单位手中,更直接、有效地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释放创新活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成果管理制度中规定转化后收益的90%均归成果团队支配,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包头希迪瑞科技有限公司将52.5%的股权给予科技人员,有力地将科研力量投入到企业发展中,让公司研发实力显著增强……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研单位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内蒙古在进一步增强政策可操作性方面进行新探索,梳理了“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打通成果转化中产业链与科技链的“梗阻点”,提升科技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转化能力。

2023年,内蒙古将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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