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微信 微信 无障碍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暖心专区暖心专区
  • 微信政务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无障碍浏览
  •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有问有答 | 解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2-02 10:05 
字体:[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教育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大家详细了解《实施方案》内涵,创新内蒙古特邀请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实施方案》出台基于什么背景、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新疆、四川、江苏、辽宁等兄弟省市相继出台了落实政策,2020年3月12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印发了《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领导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抓好落实,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意见》中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和15条具体措施,对激励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问:《实施方案》出台后预期达到什么目标或效果?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整体部署,大力弘扬胸怀祖国、勇攀高峰、追求真理、淡泊名利、集智攻关、甘为人梯的科学家精神,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力争到2022年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作风学风取得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学术道德建设显著增强。

问:《实施方案》采取了哪些实招硬招?

《实施方案》在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着力引领广大科技人员在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在弘扬科学家精神方面:以科学实验比赛、科普比赛等多种方式主动走进中小学,传播爱国奉献、热爱科学的正确价值观。依托科技园区、校史馆、科普基地、主题公园、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设施建设一批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在学术交流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科学家开展学术讨论和团队研讨。

在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方面:提出科研人员同期主持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主要参与的不得超过3项,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要在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提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等。

在人才引进和评价方面:柔性引进的科学家、专家学者在供职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得低于3个月,探索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直通车”制度,建立特殊贡献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问:科技工作者应如何落实好科研作风学风相关政策?

科学家是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研作风和学风是决定科技事业成败的关键。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忠于祖国、勇于创新、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于奉献、甘为人梯的育人精神,自觉落实到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三是要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在技术短板、卡脖子、瓶颈问题和原始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攻克事关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栉风沐雨、一往无前,传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型内蒙古建设作出新贡献。

问: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各盟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措施。二是积极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指导自治区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作风和学风建设工作,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三是政府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坚持能放尽放、放管结合的原则,减少对科研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动态监管。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障碍,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四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建设,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附件:

上一篇: 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下一篇: 解读 |自治区科研诚信施工图已就绪 科研诚信建设开工在即——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关...

中国政府网
科学技术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各省科技厅网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各盟市科技网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赤峰市 兴安盟 通辽市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市 阿拉善盟 锡林郭勒盟 呼伦贝尔市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57

蒙ICP备2021001220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组织机构
  • 科技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有问有答 | 解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02 10:00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教育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大家详细了解《实施方案》内涵,创新内蒙古特邀请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实施方案》出台基于什么背景、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新疆、四川、江苏、辽宁等兄弟省市相继出台了落实政策,2020年3月12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印发了《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领导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抓好落实,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意见》中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和15条具体措施,对激励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问:《实施方案》出台后预期达到什么目标或效果?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整体部署,大力弘扬胸怀祖国、勇攀高峰、追求真理、淡泊名利、集智攻关、甘为人梯的科学家精神,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力争到2022年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作风学风取得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学术道德建设显著增强。

问:《实施方案》采取了哪些实招硬招?

《实施方案》在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着力引领广大科技人员在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在弘扬科学家精神方面:以科学实验比赛、科普比赛等多种方式主动走进中小学,传播爱国奉献、热爱科学的正确价值观。依托科技园区、校史馆、科普基地、主题公园、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设施建设一批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在学术交流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科学家开展学术讨论和团队研讨。

在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方面:提出科研人员同期主持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主要参与的不得超过3项,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要在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提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等。

在人才引进和评价方面:柔性引进的科学家、专家学者在供职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得低于3个月,探索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直通车”制度,建立特殊贡献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问:科技工作者应如何落实好科研作风学风相关政策?

科学家是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研作风和学风是决定科技事业成败的关键。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忠于祖国、勇于创新、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于奉献、甘为人梯的育人精神,自觉落实到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三是要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在技术短板、卡脖子、瓶颈问题和原始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攻克事关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栉风沐雨、一往无前,传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型内蒙古建设作出新贡献。

问: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各盟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措施。二是积极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指导自治区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作风和学风建设工作,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三是政府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坚持能放尽放、放管结合的原则,减少对科研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动态监管。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障碍,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四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建设,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附件:

政策原文

  •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蒙ICP备1900453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8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蒙B2-2009001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电话:0471-6328766/6328706 传真:0471-69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