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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5-12-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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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爽委员:

《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您提出的提案紧扣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核心要求,为我区推动企业创新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办理过程中,我厅多次与您汇报办理思路及进度,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并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将提案办理与科技“突围”工程、科技型企业培育等重大任务紧密结合。目前,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专项资金支持等举措,引导科技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创新投入不断增长。科技厅将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建议一: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政府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与奖励和荣誉等。

强化政策保障。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建立“1+7+N”政策体系架构,将2025年确定为政策落地年,制定《2025年度“科技政策落地强化年”活动工作方案》,赴11个盟市为200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提升惠企政策的知晓度与执行力。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不断完善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体系,制定《2025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全区各盟市积极响应,结合各盟市工作特点,纷纷制定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研发投入攻坚工作方案、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等,形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发布《关于构建科技创新多点“突围”攻坚机制的实施方案》。2025年自治区实施的科技“突围”工程项目明确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一体化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配合自治区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30强榜单评选发布工作,通过树立创新标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重视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建议二: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在注重数量的同时,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出实招。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数量倍增。通过建立梯次培育队伍、政策宣讲培训、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等方式,推动科技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有效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2025年,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支持范围,给予59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奖励支持8865万元。目前,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 3391 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 2010 家,提前一年完成 “十四五”“双倍增”目标;科技领军企业总数达到60家,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质量提升。2025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认定管理工作流程。给予20家科技领军企业每家300万元科技项目奖励支持,支持企业围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出对新认定的科技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支持,已开展首批次科技标杆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将从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行业标杆示范作用的科技企业,培育成为推动产业创新的重要力量。

建议三:激励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一方面扩大普惠性政策覆盖面。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推动有组织的研发有针对性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强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业重大项目、科技平台载体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等,不断提高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高企业对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贡献率。

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以后补助形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1-2024年,已累计为全区1948家企业兑现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3.79亿元。2025年,持续推动研发投入资金奖补政策落实,对全区420家下达后补助资金150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承担12000万元,盟市财政承担3000万元,有力地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也激励了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是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创新平台。支持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设主体高质量建设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已获得科技部批复,科技厅累计投入7.8亿元专项经费,乳创中心已集聚了141家成员单位、10多名院士、1000多名核心科研人员,组建起全产业链创新队伍,在奶牛繁育与养殖技术、营养与健康、工艺技术与设备、安全与品质四大方向部署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突破了一批前沿关键技术,部分成果已转化应用。积极支持企业为主体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行业优势高校、科研院所组建首批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3家。持续支持以“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整合行业优势科研团队组建创新联合体218家,聚集了716家企业、394家高校和316家研究机构,构建了企业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

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中支持企业牵头实施141项,投入专项资金1.2亿元;科技“突围”工程多个专项实施“揭榜挂帅”项目45项,支持资金3.47亿元,牵头揭榜单位均为区内科技企业。各盟市也同步推进本级项目布局,企业牵头项目占比显著提升,推动科技企业形成了一批技术成果并产业化应用。如:包头安德稀耐成功研制了“稀土红外辐射节能涂层材料”等4项填补市场空白的新产品,在建龙钢铁等10家钢铁、稀土企业应用,节能10%以上。CO2加绿氢制备绿色航煤、合成气一步法制芳烃、百MWh级工业热储能等重大技术成果在鄂尔多斯市转化落地。全球首发牛支原体活疫苗、国际首创高乳铁蛋白纯牛奶,攻克了高活性乳酸菌发酵剂深冷制粒技术。支持远景在零碳氢氨技术领域实现突破,32万吨绿色氢氨项目在赤峰市顺利投产。

建议四:切实形成支持企业创新的合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创新载体,开展联合创新。搭建产学研合作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和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精准对接。定期举办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发布会等活动,创造更多交流合作机会。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截至目前,自治区已设立22家科技支行和科技特色支行,覆盖全自治区6个盟市,推出“科创贷”“科创易贷”“科技履约贷”等42款科技金融产品。同时,围绕和林格尔新区设立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数据中心,进一步提升了科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六专”服务。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制定专项方案、设计专项产品、配套专项额度、开辟专项通道、指定专人对接、进行专项考核。

二是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通过高质量选聘、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将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作为重点内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提升工作质效,科技厅开展2024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对考核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企业科技特派员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资金奖励支持。2025年上半年,全区已组织 3781 名科技特派员为 5053 家企业提供服务,协助企业搭建创新平台212个、开展技术攻关项目419项、解决技术难题473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78个、申报各类专利893个。包头市开展科技“体检”活动,深入284家企业生产现场开展科技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梳理挖掘各类需求259条,促成签约12项。通辽市制定《2025年“科技入企”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研发费用归集百日行动”。鄂尔多斯市组织企业科技特派员重点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铺开,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建设“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畅通企业成果转化渠道。牵头实施 “创新积分制”等重大科技改革,鼓励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为内企业提供研发、孵化、转化、金融等服务并获得“创新积分”奖励支持。自2024年5月实施积分政策以来,累计发放1512万积分,兑现45万多积分,推动平台注册用户增长到1.7万。2025年上半年,通过“蒙科聚”平台共举办发布会72期,发布科技成果及需求539项,转化科技成果419项、金额5.3亿元,为科技企业融资41亿元,推动全区登记技术合同1432项,合同成交额38.7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7.3%和64.04%。

建议五:一是给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优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结构。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技计划和财政科技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反馈“直通车”,在科技厅官网首次开辟专栏,做到科研人员关心关注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的意见》,推动所有科研资金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落实科研仪器设备等商品或服务采购放权政策。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简化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流程。

三是完善企业科技评价体系,制定印发《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科技标杆企业的评价更加突出企业创新能力、成果产出和引领示范作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强化成果导向,对于支持企业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结果考评,突出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作用的评价,突出对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评价,突出对项目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的评价等,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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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6 16: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刘爽委员:

《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您提出的提案紧扣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核心要求,为我区推动企业创新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办理过程中,我厅多次与您汇报办理思路及进度,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并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将提案办理与科技“突围”工程、科技型企业培育等重大任务紧密结合。目前,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专项资金支持等举措,引导科技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创新投入不断增长。科技厅将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建议一: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政府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与奖励和荣誉等。

强化政策保障。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建立“1+7+N”政策体系架构,将2025年确定为政策落地年,制定《2025年度“科技政策落地强化年”活动工作方案》,赴11个盟市为200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提升惠企政策的知晓度与执行力。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不断完善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体系,制定《2025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全区各盟市积极响应,结合各盟市工作特点,纷纷制定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研发投入攻坚工作方案、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等,形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发布《关于构建科技创新多点“突围”攻坚机制的实施方案》。2025年自治区实施的科技“突围”工程项目明确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一体化创新,推动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配合自治区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30强榜单评选发布工作,通过树立创新标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重视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建议二: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在注重数量的同时,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出实招。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数量倍增。通过建立梯次培育队伍、政策宣讲培训、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等方式,推动科技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有效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2025年,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支持范围,给予59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奖励支持8865万元。目前,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 3391 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 2010 家,提前一年完成 “十四五”“双倍增”目标;科技领军企业总数达到60家,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质量提升。2025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认定管理工作流程。给予20家科技领军企业每家300万元科技项目奖励支持,支持企业围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出对新认定的科技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支持,已开展首批次科技标杆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将从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行业标杆示范作用的科技企业,培育成为推动产业创新的重要力量。

建议三:激励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一方面扩大普惠性政策覆盖面。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推动有组织的研发有针对性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强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业重大项目、科技平台载体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等,不断提高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高企业对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贡献率。

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以后补助形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1-2024年,已累计为全区1948家企业兑现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3.79亿元。2025年,持续推动研发投入资金奖补政策落实,对全区420家下达后补助资金150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承担12000万元,盟市财政承担3000万元,有力地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也激励了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是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创新平台。支持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设主体高质量建设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已获得科技部批复,科技厅累计投入7.8亿元专项经费,乳创中心已集聚了141家成员单位、10多名院士、1000多名核心科研人员,组建起全产业链创新队伍,在奶牛繁育与养殖技术、营养与健康、工艺技术与设备、安全与品质四大方向部署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突破了一批前沿关键技术,部分成果已转化应用。积极支持企业为主体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行业优势高校、科研院所组建首批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3家。持续支持以“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方式,支持企业牵头整合行业优势科研团队组建创新联合体218家,聚集了716家企业、394家高校和316家研究机构,构建了企业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

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中支持企业牵头实施141项,投入专项资金1.2亿元;科技“突围”工程多个专项实施“揭榜挂帅”项目45项,支持资金3.47亿元,牵头揭榜单位均为区内科技企业。各盟市也同步推进本级项目布局,企业牵头项目占比显著提升,推动科技企业形成了一批技术成果并产业化应用。如:包头安德稀耐成功研制了“稀土红外辐射节能涂层材料”等4项填补市场空白的新产品,在建龙钢铁等10家钢铁、稀土企业应用,节能10%以上。CO2加绿氢制备绿色航煤、合成气一步法制芳烃、百MWh级工业热储能等重大技术成果在鄂尔多斯市转化落地。全球首发牛支原体活疫苗、国际首创高乳铁蛋白纯牛奶,攻克了高活性乳酸菌发酵剂深冷制粒技术。支持远景在零碳氢氨技术领域实现突破,32万吨绿色氢氨项目在赤峰市顺利投产。

建议四:切实形成支持企业创新的合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创新载体,开展联合创新。搭建产学研合作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和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精准对接。定期举办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发布会等活动,创造更多交流合作机会。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截至目前,自治区已设立22家科技支行和科技特色支行,覆盖全自治区6个盟市,推出“科创贷”“科创易贷”“科技履约贷”等42款科技金融产品。同时,围绕和林格尔新区设立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数据中心,进一步提升了科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六专”服务。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制定专项方案、设计专项产品、配套专项额度、开辟专项通道、指定专人对接、进行专项考核。

二是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通过高质量选聘、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将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作为重点内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提升工作质效,科技厅开展2024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对考核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企业科技特派员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资金奖励支持。2025年上半年,全区已组织 3781 名科技特派员为 5053 家企业提供服务,协助企业搭建创新平台212个、开展技术攻关项目419项、解决技术难题473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78个、申报各类专利893个。包头市开展科技“体检”活动,深入284家企业生产现场开展科技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梳理挖掘各类需求259条,促成签约12项。通辽市制定《2025年“科技入企”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研发费用归集百日行动”。鄂尔多斯市组织企业科技特派员重点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铺开,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建设“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畅通企业成果转化渠道。牵头实施 “创新积分制”等重大科技改革,鼓励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为内企业提供研发、孵化、转化、金融等服务并获得“创新积分”奖励支持。自2024年5月实施积分政策以来,累计发放1512万积分,兑现45万多积分,推动平台注册用户增长到1.7万。2025年上半年,通过“蒙科聚”平台共举办发布会72期,发布科技成果及需求539项,转化科技成果419项、金额5.3亿元,为科技企业融资41亿元,推动全区登记技术合同1432项,合同成交额38.7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7.3%和64.04%。

建议五:一是给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优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结构。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技计划和财政科技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反馈“直通车”,在科技厅官网首次开辟专栏,做到科研人员关心关注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的意见》,推动所有科研资金纳入改革放权政策适用范围,落实科研仪器设备等商品或服务采购放权政策。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简化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流程。

三是完善企业科技评价体系,制定印发《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科技标杆企业的评价更加突出企业创新能力、成果产出和引领示范作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强化成果导向,对于支持企业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结果考评,突出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作用的评价,突出对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评价,突出对项目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的评价等,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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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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