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6 16:3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吴葵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治区科技事业的关心。您在建议中提出“以‘创新性’为引领,谋划关键技术突破”,“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引导,强化协同配合,强化制度创新,加强科技创新供给,突出区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鼓励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对于推动数字领域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自治区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科技创新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打造创新平台载体、营造创新环境等措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自2016—2020年,我们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共投入资金1.73亿元,组织实施86项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大数据领域的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提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我们重点实施了“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产品全流程追溯系统”“通信融合、计算、存储功能的多场景适用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内蒙古草原大数据平台研究与开发”等重大专项,解决了一批数字化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对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29个项目进行立项支持,支持经费为2317万元。
二是加快建设数字化领域的创新平台。截止“十三五”末,全区在数字化领域共建设了5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5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为推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自治区投入3亿元,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也称超算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建成,并进入中国运算能力最强的超级计算机行列,代表了我国高性能计算发展水平。
虽然自治区积极推动数字领域的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诚如您在提案中分析的那样,我区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方面还存在“融合不深、创新不足、应用不广等问题;科技创新、数字政府和智慧社会建设结合不足,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科技厅将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打造创新平台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提升数字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
一是提升数字领域技术供给能力。把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对数字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重点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领域的示范应用,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信息化水平。自治区科技厅与大数据中心建立1+1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创新链,共同推进大数据科技创新发展。
二是强化大数据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设立大数据科研机构,或者联合区内外科研机构共同建设一批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和培育一批数字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支持和林格尔超算平台和国家级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三是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投入攻坚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为数字领域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