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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4-09-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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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自治区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提升自治区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在国家层面站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科技部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将重组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统称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发展定位更为明确,在职责使命方面,在学科建设、成果产出和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领域布局方面,对不满足新形势新要求、发展缓慢停滞的老旧学科方


向进行调整或撤销,对满足国家紧迫需求、属于新兴前沿交叉和未来技术的领域方向加强布局。在学科方向、任务组织和资源配置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一体化配置。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独立性,管理边界更加清晰。

按照重组改革要求,自治区积极谋划、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谋划了“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梯次发展体系。一是抓好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申建工作。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安排,组织现有重点实验室对标建设标准,明确建设定位、研究方向、组织架构和发展目标,目前,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等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已成功获批建设,科技厅落实“科技兴蒙30条”政策措施,2024年给予2家实验室各1000万元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五年;正在加快推动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在整合创新资源基础上,向科技部新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二是启动内蒙古实验室建设。202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为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提供了政策遵循。2023年8月,大青山实验室、鄂尔多斯实验室两家内蒙古实验室,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这是自治区实验室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正式起步,填补我区省实验室空白,两家实验室围绕可再生能源产业和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自治区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推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重组。重点实验室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科技力量,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近些年的发展,自治区建设了155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初步形成了依托重点实验室支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架构。2022年8月以来,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精神,启动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督促指导、加大经费支持等方式推动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目前已完成7个领域重组工作,60家实验室通过重组,对通过重组的实验室给予每年100万连续三年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现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通过整合参与组建,集中资源力量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大力构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焦五大任务,围绕创新链优化布局创新平台,优化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稳定支持机制,调整科技计划体系,改革重大任务组织机制,依托重大平台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创新平台实体化运行、相对独立,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领域方向、科研任务、人才队伍、财务管理等方面与依托单位的其他创新单元之间具有清晰明确的边界。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技术指导委员会咨询制等新型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经营方式。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阶段性考核,根据建设成效择优给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管好用好包括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内的各类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提升相关领域服务支撑国家战略的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按功能定位分类制定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和支持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针对功能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建设等问题,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统筹谋划全区创新平台体系,加强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链条整体性部署,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将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纳入自治区财政零基预算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建立稳定支持和市场化导向的差异化支持机制,根据创新链特点给予分类支持。

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落实人才兴蒙政策,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可直接认定为四类人才,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可结合实验室实际需求,争取自治区人才引进相关资金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科研水平。

四是引导产业衔接。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趋势,抓好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探索实施“定向委托+重大平台攻关”等多种模式,汇聚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开展有组织科研,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政策优待等方面予以统筹支持,让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为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的重要支撑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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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9 12: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李全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自治区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提升自治区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在国家层面站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科技部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将重组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统称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发展定位更为明确,在职责使命方面,在学科建设、成果产出和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领域布局方面,对不满足新形势新要求、发展缓慢停滞的老旧学科方


向进行调整或撤销,对满足国家紧迫需求、属于新兴前沿交叉和未来技术的领域方向加强布局。在学科方向、任务组织和资源配置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一体化配置。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独立性,管理边界更加清晰。

按照重组改革要求,自治区积极谋划、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谋划了“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梯次发展体系。一是抓好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申建工作。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安排,组织现有重点实验室对标建设标准,明确建设定位、研究方向、组织架构和发展目标,目前,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等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已成功获批建设,科技厅落实“科技兴蒙30条”政策措施,2024年给予2家实验室各1000万元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五年;正在加快推动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在整合创新资源基础上,向科技部新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二是启动内蒙古实验室建设。202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为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提供了政策遵循。2023年8月,大青山实验室、鄂尔多斯实验室两家内蒙古实验室,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这是自治区实验室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正式起步,填补我区省实验室空白,两家实验室围绕可再生能源产业和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自治区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推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重组。重点实验室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科技力量,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近些年的发展,自治区建设了155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初步形成了依托重点实验室支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架构。2022年8月以来,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精神,启动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督促指导、加大经费支持等方式推动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目前已完成7个领域重组工作,60家实验室通过重组,对通过重组的实验室给予每年100万连续三年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现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通过整合参与组建,集中资源力量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大力构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焦五大任务,围绕创新链优化布局创新平台,优化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稳定支持机制,调整科技计划体系,改革重大任务组织机制,依托重大平台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创新平台实体化运行、相对独立,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领域方向、科研任务、人才队伍、财务管理等方面与依托单位的其他创新单元之间具有清晰明确的边界。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技术指导委员会咨询制等新型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经营方式。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阶段性考核,根据建设成效择优给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管好用好包括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内的各类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提升相关领域服务支撑国家战略的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按功能定位分类制定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和支持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针对功能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建设等问题,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统筹谋划全区创新平台体系,加强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链条整体性部署,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将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纳入自治区财政零基预算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建立稳定支持和市场化导向的差异化支持机制,根据创新链特点给予分类支持。

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落实人才兴蒙政策,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可直接认定为四类人才,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可结合实验室实际需求,争取自治区人才引进相关资金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科研水平。

四是引导产业衔接。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趋势,抓好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探索实施“定向委托+重大平台攻关”等多种模式,汇聚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开展有组织科研,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政策优待等方面予以统筹支持,让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为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的重要支撑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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